一般医疗终结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