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利息,一直以来的规定是:不允许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2、但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
(一)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二)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三)介于年利率24%和36%之间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但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这部分利息,之后又反悔要求偿还,法院同样会驳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