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离婚,则对谁都有利。
一方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女方在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起诉时需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离婚的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