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超过追究期限就不追诉是为了督促当事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权利的声张和享有是要靠当事人自己去争取的。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实体权利并没有丧失,而是损失了胜诉权,也就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如果在诉讼时效期外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将会在受理后驳回他的诉讼请求,将不再有获得胜诉的机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