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的是集体土地。所以农民把宅基地卖给居民,或者村委会“招商引资”开发了房子对外销售都是小产权房。
正规的渠道是村委会把地卖给政府,政府再卖给开发商,没有让政府赚到钱,当然不合法,轻则不给办房产证,重则要拆掉。因为没有政府赚一笔土地出让金,所以拿地便宜,小产权房卖的就相对便宜,这也侵害了开发商的利益。
集资房就是单位集资盖的房子,在过去有一些开发商也混在里面,绕开正规的渠道和单位合作搞开发对外销售,也叫“集资房”。
集资房现在也还是有的,很多单位用这些方法让职工掏一部分“集资款”由单位盖房子分配。集资房和公房不同的地方是一般一盖好就是私房,但是不绝对,要看单位是怎么通过审批的,所以集资房只是说他是集资盖出来的房子,有的是经适房、有的是公房、有的是私房,有的是按经济适用房管理却可以正常交易的房子。
《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对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房地产管理(房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查,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房改政策的,不得按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