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可随父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优先考虑;
3.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