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长期分割造成感情破裂的,双方可以协商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的,法院判决财产分割时会偏向于无过错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