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为了履行纳税义务,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纳税人每月去国税局和地税局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证件、资料:
1、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金税卡,四张发票(上月最后一张,本月第一张,本月最后一张,下月第一张)如果有作废的发票也要带上;发票领购本;增值税主表2张;销项税统计表(专业发票金税卡资料统计表)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目前常用的是网上申报,即:按照当月的财务报表填制,填制完毕后直接网上申报,申报成功后,国税:打印所申报的主表,盖公章,带上已抄过税的金穗卡去税务局申报。地税:直接网上申报就行了,不需要去地税大厅申报,如果申报有误的话,必须去地税大厅办理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