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处理孕妇提出的离婚诉讼方式是,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有效的,不再进行审理;调解无效的,会进行审理。如果起诉方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法院是会判决准予离婚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