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养人生活费总额上限是怎样的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0-28 15:02:32作者:未知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民法典》离婚前债务一方不认同怎么办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债务一方不认同的,关于是要确定该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怎样确定夫妻共同债务呢。
第一步,确认对外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第二步,确认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笔债务只有经得起这两步检验,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
1、如何确认借贷关系确实存在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对于借贷关系的存在,夫妻双方不表异议,则可以直接予以认定。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借贷关系是否存在有较大的争议,对于夫妻任何一方提交的证据,如果人民法院简单地以一般借贷纠纷的债务认定标准予以认定债务,那是不适当的。但是,如果债务人向人民法院主张某一债务系离婚当事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要求夫妻共同偿还,那么,人民法院以一般借贷纠纷的债务认定标准认定债务的真实存在,那是合适的。但是这一真实存在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超越了一般借贷关系的范围,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确认对外借贷关系真实存在的基础上,再确认该借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是在具体实践中,这一规定在具体操作上存在较大的模糊性。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从两个方面去分析比较可行。首先,对于借贷关系,夫妻之间是否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如果借贷是夫妻共同商议所为,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借贷是夫妻一方意思表示所为,则需要进一步考虑。其次,看借贷关系的发生,夫妻之间是否共同享有债务利益。如果借贷关系的发生对夫妻有共同的债务利益,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夫妻共同的债务利益,则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之所以不认同离婚前债务可能是因为债务不是用于家庭支出,比如一方私下举债进行赌博等行为,这样的负债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这就需要离婚的时候分清哪些是个人债务,哪些是夫妻债务,赋予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二人一起承担的,以上就是本次小编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有关《民法典》离婚前债务一方不认同怎么办的内容,希望对您了解夫妻离婚债务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