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是怎样的(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是怎样的案例)

更新时间:2023-10-06 15:06:28作者:未知

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是怎样的(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是怎样的案例)

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转化型抢劫,是抢劫罪的一种特殊形式。是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因当场实施暴力行为转化而来的。那么,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首先,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行为人如果没有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直接对被害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强行索取财物的,就可以直接认定为抢劫罪,就不适用刑法的二百六十九条的定罪处罚 。 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必须有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为前提。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 并不必须够成犯罪,也就是说即使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不构成盗窃,诈骗,抢夺罪的但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情节严重的就可以按照抢劫罪论处。但是如果使用当场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认为是犯罪。

二、其次,行为人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客观条件。行为人的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行为必须是“当场”使用 这里的 “当场” 是指行为人在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或虽离开现场但尚被追逐的过程中 。行为人在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中,没有达到目的,未取得财务而被人发现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强取财物的行为就应当人定为转化行抢劫罪。或者取得财物后被人发现,在逃跑被追逐的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也应当人定为转化型抢劫罪,适用刑法的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作案以后,在其他的时间地点对被害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则就不能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也就不能适用刑法的第二百六十九条进行处罚,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应按其他的刑法条款论处。

三、最后,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证据。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主观条件,所谓的窝藏赃物,是指为了保护赃物不被追回 ;所谓抗拒抓捕是指港剧公安机关的拘留,逮捕和任何公民的抓捕扭送 ;所谓毁灭证据是指销毁 消灭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遗留在作案现场的痕迹物品以掩盖自己的罪行。只要行为人处于上述任何一个目的而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就具备够成了转化型抢劫罪的主观条件。

所以,转化型抢劫,行为人必须当场使用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并且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证据,这样才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如果您还有任何的法律疑问,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

为您推荐

被扶养人生活费总额上限是怎样的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是实践性还是诺成性合同?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因此,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的解除有哪些法律规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以下几种事由: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第二,员与合同的法定撤销。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

2023-10-30 09:03

羁押期限和审理期限的区别有什么?

羁押期限和审理期限的区别除了定义之外,在期限的分类依据和计算上也存在不同,若需要延长,前者需要向高一级检察院提出,后者则需由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2023-10-30 09:03

并购基金投融资收益方式有哪些

1、直接投资方式。并购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通常资金实力雄厚,故其作为股东的加入,可大大提高管理层收购的成功率。2、信托贷款方式。此种方式成本相对较高,回报率却不高,故实践中很少被单独采用。3、直接投资加

2023-10-30 09:03

怎么起诉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起诉状怎么写?

首先写明标题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其次写明男女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以及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最后,双方签字盖章以及写明协议的时间。

2023-10-30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