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何,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何确认

更新时间:2023-03-31 10:05:07作者:未知

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何,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何确认

案情简介

原告苏某某与被告刘某某于2000年结婚,婚后于2012年、生育女孩小筱、儿子小默。后因感情破例,于2013年协议离婚。根据协议第三条约定,共有房屋属原告的一半份额原告同一处分其女儿小筱、儿子小默共同所有。婚姻关系解除后,原告无房居住仍在该房第三层居住。2013年5月26日,被告以原告居住的房屋为其所有为由强行要原告交出房门及大门钥匙,并将原告赶出大门。在原告离开后,被告将大门及房门锁全部换掉,致使原告无法进入该房屋,原告遂诉至法院。

办案思路及心得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原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原告所有的房屋赠与自己子女,该种行为是否有效?1.原告将属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通过赠与的方式已对房屋作了处分,丧失了房屋的所有权,当然丧失了居住权。2.原告在与被告协议离婚时,虽然将属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但双方的子女并未在协议上签字,因而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做出意识表示只是单方法律行为。不够成民法典意义上的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并没有成立,原告对房屋享有所有权。3.原告在与被告在离婚协议中将属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赠与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原告可以通过行使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维护其对房屋的所有权。

裁判结果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这一条规定可以看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所谓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即“一诺即成”的合同。赠与合同一经受赠人表示接受便宣告成立。本案中原告的赠与合同不符合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这三个限制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故原告可以行使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通过撤销赠与来维护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


本文标签: 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何  

为您推荐

公民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 自己去法院离婚起诉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案件移送民事庭审理。4、民事庭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5

2023-04-13 07:03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具体计算方法: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2023-04-13 07:03

交通事故致死要赔偿哪些费用

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按照道路交通

2023-04-13 07:03

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工厂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明确标准:发两倍工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023-04-13 07:03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怎么办,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超出了保修期,业主可与物业公司协商维修事宜,但需自己承担维修

2023-04-13 07:03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些(起诉离婚的程序?)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案件移送民事庭审理。4、民事庭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5

2023-04-13 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