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哪些内容

更新时间:2023-10-06 09:07:05作者:未知

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哪些内容

大家在平时生活中不乏会遇到各种无法用沟通协调来解决的纠纷,这些纠纷也有不同的划分范围、程度以及影响力,那么,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具体来讲有哪些呢?请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民事官司的受案范围主要有三类:

第一类是由受民法调整的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纠纷,

第二类是由受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所引起的依法应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劳动争议纠纷,

第三类是法律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其他纠纷或事项。

一、第一类纠纷范围

1、婚姻家庭纠纷。包括离婚及离婚的财产纠纷、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纠纷、恋爱引起的财产纠纷、抚养和赡养纠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等。

2、继承遗产纠纷。包括继承权纠纷、遗嘱继承纠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分割遗产份额纠纷等。

3、土地纠纷。包括宅基地纠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等。

4、房屋纠纷。包括房屋确权纠纷,房屋买卖、使用、租赁、代管、典当、拆迁、调换等纠纷。

5、各种物权纠纷。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纠纷。

6、相邻关系纠纷。包括相邻采光、通风、通行、排水、滴水、噪音、防险等纠纷。

7、涉及人身权纠纷。包括侵害他人身体的侵权纠纷,医疗事故纠纷,美容致人损害的纠纷,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损害的纠纷,被动物致伤造成的纠纷,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引起的纠纷。

8、债务纠纷。包括合同纠纷、代理纠纷、追还不当得利纠纷、无因管理索赔纠纷等。

9、知识产权纠纷。包括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纠纷,发明、发现权纠纷,工业产权转让、使用许可等纠纷。

10、各种票据纠纷。包括股票纠纷、债券纠纷、彩票纠纷等。

二、第二类纠纷范围。

1、劳动合同争议纠纷。

2、除名、辞退或开除争议纠纷。

3、对企业作出的其他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争议纠纷。

4、关于是否工伤的认定争议纠纷。

5、其他。

这类纠纷或争议引起民事官司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先由相关的劳动争议管理部门进行仲裁,当事人对仲裁结论不服才可以去法院打官司,未经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第三类纠纷范围。

第三类纠纷是指上述纠纷种类尚不能包括进去的其他纠纷或非纠纷。如选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而引起的纠纷,申请宣告死亡、失踪,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等非纠纷。

以上就是由网站小编为大家概括的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希望能够给您带来一定的参考,以解决您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若是在民事诉讼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随时联系我们网站上的在线律师进行相关咨询和了解吧。

为您推荐

被扶养人生活费总额上限是怎样的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是实践性还是诺成性合同?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因此,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的解除有哪些法律规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以下几种事由: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第二,员与合同的法定撤销。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

2023-10-30 09:03

羁押期限和审理期限的区别有什么?

羁押期限和审理期限的区别除了定义之外,在期限的分类依据和计算上也存在不同,若需要延长,前者需要向高一级检察院提出,后者则需由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2023-10-30 09:03

并购基金投融资收益方式有哪些

1、直接投资方式。并购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通常资金实力雄厚,故其作为股东的加入,可大大提高管理层收购的成功率。2、信托贷款方式。此种方式成本相对较高,回报率却不高,故实践中很少被单独采用。3、直接投资加

2023-10-30 09:03

怎么起诉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起诉状怎么写?

首先写明标题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其次写明男女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以及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最后,双方签字盖章以及写明协议的时间。

2023-10-30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