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沈阳地区抢劫罪刑事律师)

更新时间:2023-10-10 15:04:26作者:佚名

沈阳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沈阳地区抢劫罪刑事律师)

沈阳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抢劫罪是我国严厉打击的犯罪之一,它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曾有人问过小编,如果在沈阳实施了抢劫行为,那么沈阳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小编在下文为大家讲解了抢劫罪的量刑标准,供大家参考。

一、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构成抢劫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末造成残疾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依法需要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的次数、数额、手段、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的刑期;

(3)每增加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一至二年的刑期;

(4)每增加伤残等级一级,可以增加二个月六个月的刑期;

(5)每增加抢劫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三年的刑期;

(6)抢劫数额未达到数额巨大的,每增加1 000元,可以增加二个月的刑期: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二个月的刑期;

(7)每增加本罪名第1条第(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的刑期。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持管制刀具等抢劫的;

(2)流窜作案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 )教唆或伙同他人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

(2)确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抢劫的。

二、抢劫罪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1、 在抢劫过程中杀人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或杀人,造成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

2、 同时具备上述八种情节中两种以上情节的。

3、 抢劫金融机构的。

4、 抢劫抢险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5、 抢劫军用物资,严重减弱战斗力的。

三、抢劫罪判处死缓的情形有哪些

1、 在抢劫过程中,并不是为了灭口,是由于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 虽在抢劫中造成重伤,但没有残疾的。

3、 虽有八种情节之一,但情节不严重的。

4、 多次及数额大,但如行为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也可适用死缓。

以上就是抢劫罪的量刑标准,由于每个地方经济情况的不同,量刑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你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你通过网站委托你所在地的专业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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