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养人生活费总额上限是怎样的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0-18 18:05:40作者:佚名
公司在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分是否公司是否要做出补偿。那么大家知道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吗?而此时的补偿又是怎样的呢?小编为您解答。
一、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本法规定在特定条件和程序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同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一样,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的请求后果完全两样,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4、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协商解除合同怎么补偿?
前述两种情况协商解除的不同在于,前者,即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后者则不需要。无论是哪种情况的协商解除,法律均没有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方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第二十四条规定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做法,并不是因为企业违约,而是对劳动者的一种补偿。如果企业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就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企业给予经济补偿金。
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及补偿的内容,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但愿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解除劳动合同后,意味着单位和员工之前的用工关系就解除了,此时最好签订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小编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