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失踪工伤赔偿怎么算 职工失踪单位有补偿吗

更新时间:2023-10-04 07:06:14作者:未知

职工失踪工伤赔偿怎么算 职工失踪单位有补偿吗

职工失踪工伤赔偿怎么算

我们都知道作为一个工作者来说都可能出差,那么如果在出差的时候失踪了,这个时候用人单位应该如何处理呢?失踪到底算不算工伤赔偿呢?如果算工伤赔偿,职工失踪工伤赔偿怎么算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

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从事故发生的下个月起三个月内,本人工资照发,从第四个月起停发工资,对失踪职工的供养亲属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百分之五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和其余待遇。当失踪人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死亡结论的,已领取的工伤待遇应当退回。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大家通过上述文章的介绍,我相信大家对于职工失踪工伤赔偿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只要是在工作的期间失踪的就要算作是工伤赔偿,希望小编搜集的文章能够帮助大家了解更多工伤方面的知识,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工伤赔偿的法律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网站推出的文章或者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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