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分割房产后房产升值能提起重新分割吗?

更新时间:2023-03-16 16:02:45作者:未知

协议离婚分割房产后房产升值能提起重新分割吗?

协议离婚分割房产后房产升值能提起重新分割吗?

协议离婚对夫妻财产怎么分割进行了规定,涉及的房产等财产都一一做了归属。如果在协议离婚后,因为房产升值,那么可以再次提起财产分割吗?小编就为您整理出来,希望能够增进你的了解,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王某和黄某自愿协议离婚后,签订《协议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估价250000元一栋楼房,由男方王某放弃房产权,并接受女方黄某付给100000元作为房屋补偿款,而黄某接收房屋产权并负责还清住房贷款58981.51元。房屋转到黄某名下不久,黄某就将该楼房作价452800元出售给他人。之后,王某将黄某诉之法院。

王某诉称:双方原先签订的《协议书》对房屋的估价为250000元,但其实际价值约为450000万,价值增值数额达200000元之多。出现重大的误解,不是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依法予以撤销,而被告黄某由此不当获利200000元,应当返还原告房屋款100000元。为此特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原、被告签订的《协议书》条款;依法重新分割原被告共同所有的楼房,并将房屋款100000补偿给原告。

2月24日,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与黄某原为夫妻关系,因夫妻感情破裂,2006年9月13日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书后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了约定,其中约定了共有房产归一方所有,但要房方必须补偿给另一方人民币100000元及偿还住房贷款的处理方案,并由王某作出选择。王某经过考虑后同意由黄某要房屋。2007年 3月14日,王云彪作为甲方,黄某作为乙方,签订了协议书,就房产的分割进行了约定。《协议书》第二条约定,本着甲方利益优先的原则由甲方优先选择,甲方经过六个月的考虑后主动放弃要房子,并愿意接受乙方付给100000元人民币的房屋补偿款。协议并约定了由黄某负责还清住房贷款58981.51元,并先支付30000元给王某,待房产过户到黄某的名下后20日内,黄某将全部房屋补偿款等共82460元付清给王某。协议签订后,2007年6月15日,黄某提前归还完房屋贷款58981051 元,同年6月19日,王某和黄某办理房屋登记变更手续,将房产变更登记到黄某名下,同年7月21日黄某向信用社贷款150000元,用于支付给王某的补偿款等,同年7月25日,黄某将协议约定的房屋补偿款余额82460元支付给王某,原告出具收条,注明收到最后一笔房屋补偿款。同年8月至9月间,黄某将该房作价452800元出售给他人。

法院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007年3月14日原被告所签订的《协议书》,是原被告双方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的形式及内容均不违反法律规定,协议在原被告签字后依法成立并产生合同效力。原告认为该协议在签订时由于对房屋价值的估判存在重大误解,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故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协议,这是其对法律赋予权利的行使。原告主张在协议签订时对所分割的房屋价值判断偏低,是重大误解而显失公平。经查,原被告在签订协议时,确实是将房产作价250000进行分割。但在协议签订前,经过双方充分的协商,并由原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是否要房,原告在经过长达六个月的考虑后作出合同承诺,在协议签订的过程和形式上,原告始终处于主动地位,并无欺诈、胁迫以及乘人之危等可撤销的情形。而且协议规定对方在获得房屋产权的同时,更需要承担支付给对方100000元的补偿和归还房屋贷款58981.51元的义务,并承担房屋贬值的风险,故法院认为该协议并无显失公平之处。后被告以高于《协议书》估判的价格转卖房屋,是原告权衡后选择少承担风险的原因造成的结果。因此原告主张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请求法院撤销协议,并重新分割房产,与事实不符,理由不充分,法院不予支持。

为您推荐

公民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 自己去法院离婚起诉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案件移送民事庭审理。4、民事庭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5

2023-04-13 07:03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具体计算方法: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2023-04-13 07:03

交通事故致死要赔偿哪些费用

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按照道路交通

2023-04-13 07:03

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工厂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明确标准:发两倍工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023-04-13 07:03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怎么办,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超出了保修期,业主可与物业公司协商维修事宜,但需自己承担维修

2023-04-13 07:03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些(起诉离婚的程序?)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案件移送民事庭审理。4、民事庭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5

2023-04-13 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