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行官宣!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细则公布,涉及三类购房者,部分人群需要主动调整 ,一文解惑!

更新时间:2023-09-07 18:50:32作者:无忧百科

六大行官宣!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细则公布,涉及三类购房者,部分人群需要主动调整 ,一文解惑!

金融界9月7日消息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开始进入实操阶段!目前,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先后官宣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细则 :

各家银行公告明确存量房贷调整范围,整体上基本要求:

第一,贷款合同签订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

第二,必须是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第三,明确公积金组合贷中的商业贷款也能享受。

此外,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等提到,如果如贷款当前处于不良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对于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存在“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等情况,需由客户主动申请利率调整,之后可完成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调整规则——

符合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为:

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

3.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

4.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符合条件存量房贷调整,银行批量操作

几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进行了批量调整安排。

例如,建设银行公告中提到,本着让客户更方便、操作更简洁、服务更高效的原则。2023年9月25日,我行拟对符合本公告“一、(一)”情形的浮动利率贷款,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不同意调整或拟采取置换方式调整的客户,可联系贷款经办机构。

中国银行提到,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我行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

主要涉及三类人群

对于此次调整,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各主要涉及三类人群:

第一类为贷款发放时满足首套资格的购房家庭;

第二类是贷款时为非首套房但当前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政策的购房家庭(当地已执行首套房认房不认贷),包括原先购房时无住房但因认房又认贷政策按二套购房的家庭,和原有多套住房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后当前有唯一成套住房的家庭;

第三类是其他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

就北京而言,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此次调整对于北京执行“认房不认贷”后,部分由二套房认定变更为首套房认定的人群影响较大,对于2020年3月至今购房的上述人群,根据各自情况,房贷利率有望下降5-50个基点,以100万元房贷25年等额本息计算,月供将减少约29元-290元/月。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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