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合作银行增至8家

更新时间:2023-09-06 10:36:03作者:无忧百科

按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合作银行增至8家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齐媛媛) 日前,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自今年9月1日起,在大连银行办理商贷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符合提取条件即可申请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至此,按月提取还商贷合作银行增加至8家。


目前,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和大连银行等8家商业银行实现数据对接。同时,大连公积金中心正加速推进与其他商业银行的数据对接,扩大按月提取偿还商贷的银行范围。

那么,职工应如何办理按月提取?需符合什么条件?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并且商业贷款合同在办理完首次提取后,方可办理商贷按月提取;同一笔商贷合同已多次(两次及以上)提取的,需与上一次提取日间隔满12个月方可申请商贷按月提取。符合条件后,拿着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合同到任一公积金营业大厅的前台窗口申请提取,也可以通过线上渠道(“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大连公积金”手机APP、“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申请。

在办理商贷首次提取后,系统中即保留商贷合同信息,待申请按月提取时,依据商贷银行与公积金中心的数据对接,以商贷银行传输的数据金额为审核依据,这个数据是当年1月至申请办理月累计的应还款金额。举例说明:商贷每月应还款额为2000元,6月份来申请按月提取,提取额度为 1-6月份的合计应还款额12000元(2000元×6个月),该金额以银行传递给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数据为准。在还款期间内,每月都可以提取,如果某一个月份忘记提取了,当年也是可以进行累加的。如果在6月份提取了12000元,7月和8月都忘记提取了,待9月份再申请的时候,是可以一下子提取3个月的应还款额(即7月、8月、9月的),且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贷款总的本息和。

据统计,自6月19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惠民便民双十条政策推出以来,已有3007人享受到按月提取偿还商贷惠民政策,累计提取金额33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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