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州区关于召开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听证会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10 21:04:16作者:无忧百科

华州区关于召开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听证会的公告

关于召开华州区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

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听证会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征地补偿的要求,依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3〕23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技术方案>的通知》(陕自然资耕发〔2023〕7号),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我局将举行渭南市华州区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11月7日下午3时。

二、听证会地点:渭南市华州区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渭南市华州区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区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5.集体经济组织参加的,原则上推荐一名代表参加。

(二)凡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法人等,请于2023年11月3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复印件)或本单位营业执照向渭南市华州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五、听证会代表从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听证会代表由各镇(街道)、财政、发改、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六、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代表应当尊重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等。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杜欣

联系电话:18402942165

渭南市华州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7日

内容来源丨华州区政府网站

整理编辑丨看华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