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频现天价离婚案!涉多家上市公司股东,分手费超288亿

更新时间:2023-10-27 21:02:18作者:无忧百科

A股频现天价离婚案!涉多家上市公司股东,分手费超288亿

A股上市公司老板“天价”离婚消息频传。据南都湾财社记者统计,今年以来,赛腾股份、富邦股份、回天新材、三六零、彤程新材、科信技术、卓胜微、国光股份、邦彦技术和上海沪工等10家上市公司董事长选择与配偶离婚,“分手费”总计高达288亿元。

对于上市公司天价离婚案,有人戏称“A股不相信爱情”。但更多人质疑,在股价高位时,上市公司实控人通过“技术性离婚”变相减持,甚至逃避债务。为此,证监会也发声,上市公司大股东等“关键少数”,不得以离婚等方式规避减持限制。

受访律师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技术性离婚”很难认定。在法律层面上,“技术性离婚”无法规避个人债务,但在实践中,因债权人举证困难而仍存在这种情况。

72岁实控人也“闹”离婚,16亿市值股权待分割

在这些官宣离婚的夫妇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三六零董事长周鸿祎与胡欢夫妇。二人早年间曾是北大方正的同事。初始,周鸿祎是个落魄的小工程师,各方面条件并不出众。而胡欢家境优渥,还负有“方正之花”的美名。二人因网络结缘,并成功走到了一起,进入婚姻的殿堂。

1998年,28岁的周鸿祎从北大方正裸辞,潜心创业。胡欢则跳槽去了一家工资更高的公司,负责赚钱养家。后来,三六零发展顺利,并成功回到A股上市。在回归A股的敲钟仪式上,胡欢也曾出场。在谈及婚姻时,周鸿祎曾多次对外表示,“太太是最好的选择”。


制图:南都·湾财社

二人离婚并无前兆。今年4月4日,三六零突发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周鸿祎与胡欢女士经友好协商,已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等事宜作出相关安排。

此外,今年也有不少曾经一起同甘共苦创业的夫妻档选择离婚。例如,共同创立赛腾股份的孙丰、曾慧夫妇,2007年公司成立后,便迅速成为苹果公司供应商,并于2017年成功上市;又如富邦股份,王仁宗、方胜玲夫妇是公司的创业股东,这对高材生夫妇在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创业,风雨同舟二十余载,不料临近60岁时却分手告别。

最近的一起离婚案例来自上海沪工。10月18日晚,上海沪工发布公告,近日,经公司函件询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舒宏瑞先生、实际控制人缪莉萍女士获悉,舒宏瑞因个人原因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请,要求判令其与缪莉萍解除婚姻关系,并进行财产分割。

舒宏瑞和缪莉萍夫妻俩的年龄分别为72岁和71岁,这是今年A股离婚案中年龄最大的实际控制人。从双方持股来看,这对实控人夫妻要分超16亿市值的股票。

投资者质疑:离婚为何总在股价大涨时?

有投资者调侃“A股不相信爱情”,但更多的是质疑声音。有投资者认为,“这些公司的老板,离婚为何总选在股价大涨时?到底是离婚,还是为了减持?”更有投资者质疑称,“这是技术性离婚”。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上述10家陷入离婚风波的上市公司中,有7家为AI概念股。巧合的是,部分公司传出股东离婚消息前,公司股价乘着AI概念的东风高涨,这也导致“分手费”水涨船高。官宣离婚后不久,夫妻中的一方就官宣减持。

今年年初,赛腾股份的孙丰、曾慧夫妇选择离婚。随后不久,赛腾股份便披露,今年2月至4月,曾慧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3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7%,减持总金额为1.41亿元。5月至7月,孙丰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2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6%,减持总金额约为1.23亿元。

趁着ChatGPT概念,今年内,三六零的股价一度涨幅超两倍。4月4日,周鸿祎与胡欢宣布离婚的当天,三六零股价更是创下近两年来的最高点。根据公告,周鸿祎给胡欢4.47亿股三六零股份,约占总股本6.25%。按照公告当日收盘价20.08元/股计算,胡欢分得的股票市值也水涨船高,多达90亿元。

一时间,“假离婚、真减持”的质疑将周鸿祎和胡欢推向风口浪尖。三六零也不得不紧急发布澄清说明公告称,董事长周鸿祎承诺于2023年4月4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三六零股份。胡欢承诺于2023年4月4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三六零股份;即便未来6-12个月内有相关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亦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25%,将维持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大股东身份。

值得一提的是,也有人分毫不取、净身出户。彤程新材创始人、董事长张宁和刘冬生离婚后,双方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同时,男方将其仅持的0.1%的股份也转让给女方,故刘冬生不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而张宁合计持有超64%的股份,按公告当日的收盘价计算,上述股份市值高达140亿元。

“技术性离婚”难认定,证监会发声:不得以离婚规避减持限制

A股上市公司“大佬”掀起离婚潮,一时间“技术性离婚”成为热词。北京瀛和律所资深律师、律所主任董冬冬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解释,所谓“技术性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非因感情确已破裂而协商一致的离婚,即以离婚方式达到规避住房限购、禁业政策、股份减持规定、逃避债务等目的。

要识别“技术性离婚”,“持股比例5%”是一个关键数据。证监会规定,持股5%以下的股东减持股票,上市公司可以不进行公告。“技术性离婚”的“技术性”,就体现在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离婚规避股份减持限制,合法地、合理地、快速地完成大股东的股份减持,甚至便于后续另一方套现离场。

上述10家官宣股东离婚的上市公司中,就不乏因财产分割而降低持股比例至5%以下的股东。如,科信技术曾宪琦、李思禹夫妇。离婚后,公司实控人曾宪琦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40万股股份分割至前妻李思禹名下。股权变更完成后,曾宪琦所持的股份减少至2.57%。又如卓胜微唐壮、易戈兵夫妇,经过财产分割后,唐壮持股比例由原来的7.67%降至1.53%。

不过,要从法律层面认定“技术性离婚”存在困难。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政表示,由于离婚涉及个人隐私,对于大股东、董监高离婚目前尚缺强制披露的相关规定,即使披露,外界也无法判断真实性。只有在大股东、董监高离婚时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分割股份,或者导致股份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情况下才需要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随着市场上出现多起上市公司股东因离婚分割股份的事件,证监会官方回应了相关行为涉嫌“绕道减持”的现象。7月28日,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上市公司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作为“关键少数”,在公司经营发展、治理运行中负有专门义务和特殊责任,不得以离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

通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律师:实践中债权人举证困难

除变相减持外,投资者还担心上市公司股东通过离婚来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受访律师表示,在法律层面上,“技术性离婚”无法规避个人债务,但实践中仍存在这种情况。

南都湾财社注意到,3月17日,回天新材公告称,公司股东章锋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相关事项尚待进一步调查。而在不久前,回天新材于1月31日公告称,章锋与杨莲花经友好协商,已办理离婚手续,进行了相关财产分割,章锋并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的3221.9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48%)一次性无附加条件分割至杨莲花名下,并于2月1日即完成过户。

由于两人已办理离婚手续并完成财产分割,章锋分割给前妻杨莲花的财产大概率可免于司法处置,因此也被质疑“离婚为假、转移财产为真”。值得注意的是,杨莲花确实在前夫被立案后开始减持,截至7月20日,杨莲花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约11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同样被质疑通过离婚逃避债务的是许家印、丁玉梅夫妇。8月14日,在港股上市的中国恒大发布一系列公告,其中,许家印的妻子丁玉梅被描述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联人士的第三方”,引起对两人离婚的猜测,并质疑两人通过此举分割财产、逃避债务。

“在法律层面上,‘技术性离婚’无法规避个人债务。”董冬冬解释称,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当负责人的对外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时,负责人通过离婚协议,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约定归另一方所有,实际上是夫妻一方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予了另一方。如果因为离婚协议相关约定,导致债权人无法实现对负责人的债权,债权人可根据《民法典》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但现实中仍存在通过离婚企图达到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目的的情况。“主要是因为法律法规对相关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具有严格的规定。再加之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签订离婚协议等又相对具有隐蔽性,因此债权人举证较为困难。”秦政表示。

秦政认为,从监管层面而言,要为“技术性离婚”设置条件。比如,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离婚后一段时间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或者减持股份数量不得超过一定比例;要求大股东、董监高在离婚时必须披露其持有公司股份情况以及离婚协议中关于股份分割相关条款。

“另外,还要加强对通过离婚减持股份的行为的审查力度以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完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渠道。”秦政表示。

采写:南都湾财社 见习记者 彭乐怡 记者 邱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