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安置用地和双轨交用地等,青浦发布11份土地征收事项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25 09:30:14作者:无忧百科

涉及安置用地和双轨交用地等,青浦发布11份土地征收事项公告

内容摘要:青浦区发布了11份土地征收事项公告,涉及香花桥街道安置用地,朱家角镇双轨交用地等。

近日,青浦区发布了11份土地征收事项公告,其中2则为征地公告,其余9份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本期土地征收涉及有香花桥街道、徐泾镇、华新镇、赵巷镇和朱家角镇

本期征收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三类住宅组团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商业服务业、商务办公、二类住宅及科研用地等综合用地

本期土地征收亮点:

具体土地征收事项公告详情如下:

一、征地公告

1、项目名称:青浦工业园区新园路东侧I-07-01地块

青浦工业园区新园路东侧I-07-01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告〔2023〕第124号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东至朝阳河,南至张华港,西至新园路,北至香大东路
建设用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朝阳村15组4272.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272.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朝阳村19组78796.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5668.20平方米、建设用地125.80平方米、未利用地3002.30平方米。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朝阳村20组7354.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354.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朝阳村21组2848.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48.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朝阳村23组1298.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98.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94570.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1442.20平方米、建设用地125.80平方米、未利用地3002.30平方米。

2、项目名称:香花桥街道华青路东侧I-17B-04地块

华青路东侧I-17B-04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告〔2023〕第125号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东至I-17B-05地块,南至规划纬一路,西至规划经一路,北至葛家浜
建设用地用途: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朝阳村3组25.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0平方米、建设用地23.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朝阳村4组17.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7.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2.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0平方米、建设用地40.9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华青路东侧I-17B-04地块位于示范区线华青路北侧香花桥街道安置基地内,是该基地的3幅安置地块之一。根据已批复的上位规划显示,其用地指标如下:

用地面积:27336平方米
用地性质: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容积率:2.5
建筑高度:50米
住宅套数:683套

其西侧的I-17A-05安置地块已于今年2月动工,用地面积35759.9平方米,将供应不少于894套安置房。

另外一幅I-18E-02安置地块用地面积27734平方米,规划住宅套数610套。3幅安置地块将总计供应不少于2187套安置房

该安置基地南侧3幅地块为规划的市属保障性住房,可以供应不少于2556套保障房

目前,香花桥街道“城中村”改造也被提上了日程。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3、项目名称:青浦工业园区新园路西侧06B-03地块

新园路西侧06B-03地块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3〕第91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香花桥街道 东至新园路,南至06B-04地块,西至外青松公路,北至规划支路
项目用途: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162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朝阳村11组,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朝阳村20组,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朝阳村21组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35750.10 平方米、建设用地 9.50 平方米、未利用地 0.0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35759.60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06.6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0元/平方米,蔬菜地7.8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4、项目名称: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老集镇“城中村”A1c-05地块项目

徐泾镇老集镇“城中村”A1c-05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3〕第92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徐泾镇 东至徐泰路,南至振泾路,西至A1c-06地块,北至徐孝路
项目用途: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151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徐泾镇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0.00 平方米、建设用地 57.60 平方米、未利用地 0.0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57.60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30.3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0元/平方米,蔬菜地7.8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徐泾镇老集镇“城中村”A1c-05地块位于徐泰路、振泾路西北,板块上隶属于虹桥商务区拓展区

2021年10月,该地块用地性质由原商业、商务用地调整为现在的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该地块用地面积10347平方米,容积率2.3,建筑高度60米,规划住宅套数211套

A1c-05地块已被纳入《2023年度青浦区重大项目建设计划表》,该“计划表”显示,该地块属于徐泾镇老集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四期,并计划于今年10月开工

计划同期开工的还有A1d-09地块(详见附图)。上位规划显示,A1d-09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各占50%),用地面积为14853平方米

5、项目名称:青浦区华新镇华蔡东路(新协路-新通波塘路)新建工程

华蔡东路(新协路-新通波塘路)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3〕第93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华新镇东至新通波塘路,南至空地,西至新协路、北至空地
项目用途:道路广场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80、81、82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青浦区华新镇徐谢村,青浦区华新镇徐谢村张家宅组,青浦区华新镇周浜村杜北组,青浦区华新镇周浜村杜泾组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555.40 平方米、建设用地 14738.70 平方米、未利用地 407.5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15701.60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18.80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0元/平方米,蔬菜地7.8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6、项目名称:青浦区华新镇周田路新建工程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3〕第94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新凤中路,南至规划18-01、18-03地块,西至规划古思浜南路,北至规划17-02地块
项目用途:道路广场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100、101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青浦区华新镇北新村杨家桥组,青浦区华新镇北新村周泾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4644.40平方米、建设用地 0.00 平方米、未利用地 0.0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4644.40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18.80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0元/平方米,蔬菜地7.8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华新镇周田路新建工程位于凤溪社区单元北部,属于正在开发的中交凤启虹桥楼盘配套道路。

7、项目名称:赵巷商业商务区佳杰路(佳环路-佳驰路)新建工程

佳杰路(佳环路-佳驰路)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3〕第95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赵巷镇东至佳驰路,南至规划地块,西至佳环路,北至规划地块
项目用途:道路广场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120、121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赵巷镇垂姚村九组,青浦区赵巷镇垂姚村十组,青浦区赵巷镇沈泾塘村11组,青浦区赵巷镇沈泾塘村8组,青浦区赵巷镇沈泾塘村9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6572.70 平方米、建设用地 0.00 平方米、未利用地 521.1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7093.80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18.80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0元/平方米,蔬菜地7.8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佳杰路(佳环路-佳驰路)新建工程属于厦门国贸正在建设的国贸虹桥璟上楼盘配套道路。

8、项目名称:青浦区赵巷镇新建佳驰路(佳恒路-佳采路)工程

佳驰路(佳恒路-佳采路)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3〕第96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赵巷镇佳驰路
项目用途:道路广场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122、123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赵巷镇垂姚村一组,青浦区赵巷镇沈泾塘村11组,青浦区赵巷镇沈泾塘村8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4549.60 平方米、建设用地 0.00 平方米、未利用地 0.0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4549.60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18.80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0元/平方米,蔬菜地7.8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佳驰路(佳恒路-佳采路)位于厦门国贸正在建设的国贸虹桥璟上楼盘东侧。

9、项目名称:青浦区赵巷镇新建佳旭路(盈港东路-佳恒路)工程

佳旭路(盈港东路-佳恒路)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3〕第97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赵巷镇
项目用途:道路广场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124、125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赵巷镇垂姚村九组,青浦区赵巷镇垂姚村十组,青浦区赵巷镇沈泾塘村7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6639.20 平方米、建设用地 0.00 平方米、未利用地 827.5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7466.70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18.80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0元/平方米,蔬菜地7.8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佳旭路(盈港东路-佳恒路)工程属于厦门国贸正在建设的国贸虹桥璟上楼盘配套道路

10、项目名称:赵巷商业商务区佳环路(盈港东路-佳恒路)新建工程

佳环路(盈港东路-佳恒路)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3〕第98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赵巷镇,东至规划地块,南至盈港东路,西至规划地块,北至佳恒路。
项目用途:道路广场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118、119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赵巷镇垂姚村九组,青浦区赵巷镇沈泾塘村7组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9694.60 平方米、建设用地0.00 平方米、未利用地 633.3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10327.90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18.80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0元/平方米,蔬菜地7.8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佳环路(盈港东路-佳恒路)位于厦门国贸正在建设的国贸虹桥璟上楼盘西侧。

11、项目名称:朱家角镇朱枫公路西侧地块

朱家角镇朱枫公路西侧地块示意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3〕第1006号
项目位置:东至朱枫公路、西至角里路、南至沪渝高速、北至陆九房路
项目用途:商业服务业、商务办公、二类住宅及科研用地等综合用地

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15]509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朱家角镇、朱家角镇周家港村、朱家角镇周家港村3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59315.3平方米、建设用地26276.2平方米、未利用地151.2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85742.7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 106.6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朱家角镇朱枫公路西侧地块位于17号线朱家角站、示范区线朱家角站(规划)之间,该地块合计征收土地高达85742.7平方米(128.6亩),地块用途为商业服务业、商务办公、二类住宅及科研用地等综合用地。这说明该地块为成片式征收,是由多幅不同用途的地块组成。

我们引用了最新、今年2月发布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对应地块的规划(详见附图右上角),该规划显示,居住用地和科研用地均位于角里路(规划)西侧,而本公告征地四至范围内规划了均为商业商务用地。故不确定具体征收范围,但大致区位就是在那里(仅供参考)。

上述地块行政区划上位于朱家角镇老镇片区单元,板块概念上隶属于朱家角站双轨交片区,该“双轨交片区”整体总占地面积将近826398平方米(约合1239亩,详见附图蓝色填色区域)。交通便利,不仅坐拥南北两座轨交站点,东侧还有沪渝高速朱枫公路出入口。

根据2022年制定的《示范区高质量发展需求清单之青浦区政府需求清单》内容显示,“轨交17号线朱家角站片区综合开发”:将依托轨交17号线信息产业带,对朱家角站片区进行产业开发,推动打造长三角全数字化产业园区,通过招商引资,形成长三角数字产业总部企业集聚地。

或许是日期原因,上述清单需求中仅提到了17号线,很显然该片区是由17号线和示范区线共同加持的“双轨交片区”。

本月,朱家角镇朱枫公路以西地块建设项目拆房工程也已启动招标。

这意味着,随着示范区线的加速建设,“朱家角站双轨交片区”的开发已被正式提上日程。

资料:上海市政府网
编辑:大青浦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