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房不认贷”在东营全面落实执行 为市民购房置业提供坚实保障

更新时间:2023-10-09 16:40:25作者:无忧百科

“认房不认贷”在东营全面落实执行 为市民购房置业提供坚实保障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9日讯10月9日,东营市举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据悉,8月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提出“认房不认贷”政策。目前东营市已全面落实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商业贷款实行“认房不认贷”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认房不认贷”

按照《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东公委发{2023}6号)要求,自10月1日起,职工家庭在东营市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东营市行政区域内无其他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据悉,2022年7月1日,东营市出台阶段性个人购房补贴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个人在中心城区(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并已缴清契税的,给予房屋成交价1%的购房补贴。据初步统计,中心城区符合补贴政策的住房7032套,面积约133.3万平方米。补贴政策的实施,对于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信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公平性,本次出台的购房补贴政策补贴范围与去年出台政策的补贴范围一致,即只针对购买开发企业开发的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购房补贴,通过继承、赠予等方式获得的住房,以及享受政府购房政策性补贴购买的住房,棚改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回迁房以及针对特定人群销售的住房不在补贴范围。

此外,东营市专门出台针对新市民和青年人的购房补贴政策,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4号 ),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新青年是指年龄在18-35周岁的青年人。


针对近年来市民在购房置业方面的诉求和难点,东营市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通过强化有效制度供给、着力提升住房品质、不断优化服务效能,持续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领域制度建设,初步构建起贯穿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行业监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有力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强化有效制度供给 政策端集成“社会关切”

在全市推行购房冷静期制度,实行无理由退房;精装修项目实行交付样板房制度,实现所见即所得;对项目存在的不利因素和房屋不利因素在售楼处进行公示提醒,提高项目透明度;延长住房质量保修期,实行先验房再交房;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纳入向购房人交付验收资料范围,进一步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质量责任,倒逼参建单位提高房屋质量。

着力提升住房品质 市场端集成“消费导向”

以市民需求为导向,落实完整社区和五分钟生活圈要求,开展“建设完整社区共建幸福家园”三年行动,充分利用社区综合配套资源,合理布局教育、养老、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足量科学配置垃圾分类收集点。

全市实施老旧小区改造300余个,66个城市社区创建为省级绿色社区,50个城市社区创建为完整居住社区。

落实绿色建造、智慧科技、全龄友好等发展理念、建设标准,大力提高住房品质,推动住宅开发建设从“规模型”向“品质型”、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不断优化服务效能 保障端集成“群众诉求”

在全市持续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对违规销售、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违规交房等扰乱市场行为进行重点打击。1-9月份,全市共检查房地产开发项目487次,房地产中介295次,物业服务项目289次,房地产建筑项目487次,下发《整改通知书》41份。目前,除个别延期交房问题正在推进外,其他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建立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红、黄、绿档分类监管和动态调整机制。对红档项目,重点监管,按照一项目一方案,制定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方案,专人盯靠;对黄档项目,加强监管,在日常监督检查活动中,列为必检项目;对绿档项目,正常监管。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修订完善《东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将定金、预付款、按揭贷款全部纳入预售资金监管范围,确保预售资金优先用于项目建设需要。

闪电新闻记者 王代杰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