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拟征收!临沂又一片区启动!

更新时间:2023-09-28 00:09:18作者:无忧百科

来了!拟征收!临沂又一片区启动!

公告发布

涉及临沂沂河新区

相公街道科创城片区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临征预公告Y〔2023〕6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及权属

地块1:四至范围东至相公一村其他林地,西至相公一村其他林地,南至相公一村水浇地、相公一村果园、相公一村农村道路、相公一村其他林地,北至相公一村其他林地、相公一村水浇地、相公一村果园;面积:1.2826公顷,其中:农用地1.2826公顷(水浇地1.0052公顷、果园0.0610公顷、其他林地0.2011公顷、农村道路0.0153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相公一村。

地块2:四至范围东至西朱团村有林地,西至西朱团村其他林地,南至西朱团村水田、西朱团村农村道路、西朱团村坑塘水面、西朱团村有林地,北至西朱团村其他林地、相公一村沟渠、西朱团村水田、西朱团村坑塘水面、西朱团村有林地;面积:1.1139公顷,其中:农用地1.1139公顷(水田0.4202公顷、有林地0.1443公顷、其他林地0.1021公顷、坑塘水面0.4261公顷、沟渠0.0212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相公一村、西朱团村。

地块3:四至范围东至西朱团村工业用地,西至西朱团村有林地,南至西朱团村有林地、西朱团村工业用地,北至西朱团村有林地、西朱团村工业用地;面积:0.6266公顷,其中:农用地0.6266公顷(乔木林地0.6266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朱团村。

地块4:四至范围东至相公一村有林地、西朱团村其他林地、相公一村沟渠、相公一村农村道路、相公一村果园、相公一村其他林地、相公一村其他园地、相公一村设施农用地、范庄村工业用地,西至相公一村其他林地、相公一村农村道路、相公一村有林地、范庄村工业用地、范庄村沟渠、范庄村公路用地,南至范庄村公路用地、范庄村其他林地、范庄村农村宅基地,北至相公一村其他林地、相公一村有林地、西朱团村沟渠;面积:3.5681公顷,其中:农用地3.5681公顷(水田0.0686公顷,果园0.3127公顷、其他园地0.1446公顷、有林地0.5594公顷、其他林地1.2741公顷、设施农用地0.3734公顷、沟渠0.7308公顷、农村道路0.1045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相公一村、范庄村、西朱团村。

地块5:四至范围东至范庄村工业用地、范庄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西至范庄村公路用地,南至范庄村其他林地,北至范庄村工业用地;面积:0.0762公顷,其中:农用地0.0762公顷(其他林地0.0762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范庄村。

地块6:四至范围东至西朱团村乔木林地、西朱团村城镇道路用地、西朱团村工业用地,西至西朱团村乔木林地、西朱团村城镇道路用地、西朱团村坑塘水面,南至西朱团村交通服务站用地,北至西朱团村乔木林地;面积:0.6945公顷,其中:农用地0.6945公顷(乔木林地0.2862公顷、坑塘水面0.0175公顷、设施农用地0.3767公顷、农村道路0.0141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朱团村。

地块7:四至范围东至范庄村坑塘水面、范庄村果园、范庄村物流仓储用地、范庄村农村宅基地,西至范庄村工业用地、范庄村坑塘水面、范庄村农村道路、范庄村果园、范庄村物流仓储用地,南至范庄村物流仓储用地,北至范庄村坑塘水面、范庄村工业用地;面积:1.3063公顷,其中:农用地1.3063公顷(水田0.0078公顷、水浇地0.1332公顷、果园0.2532公顷、乔木林地0.1308公顷、坑塘水面0.7560公顷、沟渠0.0004公顷、农村道路0.0229公顷、设施农用地0.0020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范庄村。

地块8:四至范围东至范庄村工业用地,西至相公一村坑塘水面,南至相公一村其他林地、相公一村其他园地、范庄村水浇地、范庄村工业用地、范庄村设施农用地,北至相公一村坑塘水面、相公一村其他林地、范庄村水浇地、范庄村设施农用地、范庄村果园、范庄村水田;面积:1.8909公顷,其中:农用地1.8909公顷(耕地0.3216公顷、果园0.2738公顷、其他园地0.2411公顷、其他林地0.2457公顷、坑塘水面0.5264公顷、设施农用地0.2490公顷、沟渠0.0031公顷、农村道路0.0302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相公一村、南寺村、范庄村。

地块9:四至范围东至范庄村坑塘水面、范庄村农村道路、范庄村果园,西至范庄村工业用地,南至范庄村工业用地、范庄村其他林地、范庄村水田、范庄村果园,北至相公一村其他林地、相公一村水浇地、相公一村设施农用地、相公一村其他林地、范庄村果园、范庄村水田、范庄村其他林地、范庄村设施农用地、范庄村坑塘水面;面积:2.0334公顷,其中:农用地2.0334公顷(水田0.6820公顷、水浇地0.0019公顷、果园0.0709公顷、其他林地1.1109公顷、坑塘水面0.0679公顷、沟渠0.0016公顷、设施农用地0.0652公顷、农村道路0.0249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相公一村、范庄村。

地块10:四至范围东至范庄村农村宅基地,西至范庄村坑塘水面,南至范庄村坑塘水面,北至范庄村坑塘水面;面积:0.0369公顷,其中:农用地0.0369公顷(坑塘水面0.0369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范庄村。

地块11:四至范围东至西朱团村果园,西至范庄村农村宅基地,南至西朱团村果园、范庄村物流仓储用地、范庄村城镇道路用地,北至西朱团村果园、范庄村物流仓储用地、范庄村城镇道路用地;面积:0.5463公顷,其中:农用地0.5463公顷(园地0.3294公顷、林地0.2169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范庄村、西朱团村。

地块12:四至范围东至西朱团村城镇道路用地,西至西朱团村农村宅基地,南至西朱团村其他林地,北至西朱团村其他林地;面积:0.0678公顷,其中:农用地0.0678公顷(林地0.0678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朱团村。

地块13:四至范围东至西朱团村其他园地,西至西朱团村物流仓储用地、西朱团村工业用地,南至西朱团村其他园地,北至西朱团村物流仓储用地;面积:0.1040公顷,其中:农用地0.1040公顷(耕地0.0533公顷、园地0.038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123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朱团村。

地块14:四至范围东至范庄村公路用地、范庄村农村宅基地、范庄村其他园地、范庄村其他林地、范庄村果园、大茅茨村公共设施服务用地,西至范庄村沟渠,南至大茅茨村其他林地。北至范庄村沟渠、范庄村公路用地;面积:2.2104公顷,其中:农用地2.2104公顷(耕地0.4325公顷、园地0.0167公顷、林地0.751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5113公顷、其他土地0.099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3994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范庄村、大茅茨村、小茅茨村。

地块15:四至范围东至范庄村农村宅基地,西至范庄村公路用地,南至范庄村农村宅基地,北至范庄村其他林地;面积:0.0524公顷,其中:农用地0.0524公顷(林地0.0524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范庄村。

地块16:四至范围东至范庄村水田、范庄村果园、范庄村农村道路,西至范庄村水田、范庄村果园、范庄村农村道路,南至范庄村水田,北至范庄村水田、范庄村果园;面积:0.2388公顷,其中:农用地0.2388公顷(耕地0.0600公顷、园地0.169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94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范庄村。

地块17:四至范围东至相公三村水田、相公三村农村道路、相公三村河流水面、相公三村果园、西南旺村农村道路、西南旺村水田,西至青墩寺村乔木林地、相公三村公路用地、相公三村工业用地、石碑屯村工业用地、石碑屯村公路用地、石碑屯村水田、石碑屯村城镇村道路用地、石碑屯村其他林地;南至石碑屯村其他林地、石碑屯村公路用地,北至青墩寺村乔木林地;面积:2.6869公顷,其中:农用地2.6096公顷(水田1.5953公顷、乔木林地0.0922公顷、其他林地0.2267公顷、农村道路0.6833公顷、沟渠0.0121公顷),未利用地0.0773公顷(河流水面0.0773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青墩寺村、相公三村、石碑屯村、西南旺村。

地块18:四至范围东至西沈阳村其他林地,西至西沈阳村其他林地,南至西沈阳村水田、西沈阳村果园、西沈阳村农村道路、西沈阳村其他林地,北至西沈阳村水田、西沈阳村果园、西沈阳村农村道路、西沈阳村其他林地;面积:0.6652公顷,其中:农用地0.6652公顷(耕地0.2405公顷、园地0.3768公顷、林地0.043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48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沈阳村。

地块19:四至范围东至西沈阳村其他园地,西至西沈阳村水田,南至西沈阳村水田、西沈阳村其他园地,北至西沈阳村城镇道路用地;面积:0.1461公顷,其中:农用地0.1461公顷(耕地0.0634公顷、园地0.081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61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沈阳村。

地块20:四至范围东至东沈阳村果园,西至西沈阳村其他林地,南至西沈阳村水田、西沈阳村其他园地、西沈阳村其他林地、西沈阳村物流仓储用地、西沈阳村乔木林地、东沈阳村乔木林地、东沈阳村其他林地、东沈阳村水田、东沈阳村农村道路、东沈阳村果园,北至西沈阳村水田、西沈阳村其他园地、西沈阳村其他林地、西沈阳村物流仓储用地、西沈阳村乔木林地、东沈阳村乔木林地、东沈阳村其他林地、东沈阳村水田、东沈阳村农村道路、东沈阳村果园、东沈阳村旱地;面积:5.5372公顷,其中:农用地5.5372公顷(耕地3.3694公顷、园地0.7664公顷、林地1.196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2051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沈阳村、东沈阳村。

地块21:四至范围东至石碑屯村工业用地,西至石碑屯村工业用地,南至石碑屯村工业用地,北至石碑屯村工业用地;面积:0.0071公顷,其中:农用地0.0071公顷(耕地0.0001公顷、林地0.0070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石碑屯村。

地块22:四至范围东至相公三村水田、石碑屯村工业用地,西至石碑屯村水浇地、东至沈阳村商业服务设施用地、石碑屯村工业用地,南至石碑屯村水浇地、石碑屯村公路用地、石碑屯村工业用地,北至青墩寺村坑塘水面、青墩寺村其他林地、相公三村其他林地、相公三村坑塘水面、相公三村水田;面积:2.2957公顷,其中:农用地2.2957公顷(耕地0.6799公顷、林地0.843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52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7195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石碑屯村、东沈阳村、青墩寺村、相公三村。

地块23:四至范围东至石碑屯村公路用地;西至石碑屯村公路用地;南至石碑屯村工业用地、某某社区旱地;北至石碑屯村工业用地、石碑屯村有林地、石碑屯村水田、石碑屯村设施农用地、石碑屯村果园;面积:1.6200公顷,其中:农用地1.6200公顷(水田0.5894公顷、果园0.3090公顷、有林地0.0391公顷、农村道路0.5197公顷、沟渠0.1628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石碑屯村。

地块24:四至范围东至石碑屯村有林地、宅子村其他林地、石碑屯村其他林地、石碑屯村水浇地、西冷庄村水田、西冷庄村城镇村道路用地、西冷庄村其他林地;西至宅子村其他林地、宅子村工业用地、宅子村设施农用地、石碑屯村其他林地、石碑屯村设施农用地、石碑屯村农村宅基地、石碑屯村城镇村道路用地、石碑屯村水浇地、西冷庄村物流仓储用地、西冷庄村农村宅基地、西冷庄村其他林地、西冷庄村水田;南至西冷庄村农村宅基地;北至宅子村其他林地。面积:2.2996公顷,其中:农用地2.2996公顷(水田0.4461公顷、水浇地0.4009公顷、果园0.3090公顷、有林地0.3093公顷、其他林地0.6426公顷、农村道路0.0528公顷、坑塘水面0.0667公顷、沟渠0.0221公顷、设施农用地0.3591)。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石碑屯村、宅子村、西冷庄村。

地块25:四至范围东至西冷庄村城镇村道路用地;西至西冷庄村城镇村道路用地;南至西冷庄村农村宅基地;北至西冷庄村农村宅基地;面积:0.0321公顷,其中:农用地0.0321公顷(农村道路0.0321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冷庄村。

地块26:四至范围东至西冷庄村农村宅基地;西至西冷庄村设施农用地;南至西冷庄村农村宅基地;北至西冷庄村农村宅基地;面积:0.2152公顷,其中:农用地0.2152公顷(水浇地0.1148公顷、乔木林地0.0644公顷、设施农用地0.0360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冷庄村。

地块27:四至范围东至石碑屯村城镇村道路用地;西至石碑屯村公路用地、石碑屯村农村宅基地、石碑屯村城镇村道路用地;南至石碑屯村农村道路、石碑屯村水浇地;北至石碑屯村农村道路、石碑屯村水浇地;面积:0.9730公顷,其中:农用地0.9730公顷(水浇地0.8508公顷、农村道路0.1222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石碑屯村。

地块28:四至范围东至西冷庄村农村道路、西冷庄村其他林地、西冷庄村水浇地;西至西冷庄村农村道路、西冷庄村其他林地、西冷庄村水浇地;南至西冷庄村水浇地;北至西冷庄村其他林地;面积:1.0423公顷,其中:农用地1.0423公顷(水浇地0.5853公顷、其他林地0.4240公顷、农村道路地0.0330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冷庄村。

地块29:四至范围东至石碑屯村水田;西至西冷庄村农村道路、西冷庄村其他林地;南至西冷庄村水田、石碑屯村水田、石碑屯村农村道路;北至西冷庄村其他林地、西冷庄村水田、石碑屯村水田;面积:0.9779公顷,其中:农用地0.9779公顷(水田0.8180公顷、其他林地0.1277公顷、农村道路地0.0573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冷庄村、石碑屯村。

地块30:四至范围东至李家黑墩村水浇地;西至西冷庄村农村道路、西冷庄村水浇地;南至西冷庄村水浇地、西冷庄村果园、西冷庄村农村道路、西冷庄村其他林地、李家黑墩村水浇地;北至西冷庄村水浇地、西冷庄村其他林地、西冷庄村农村宅基地、西冷庄村农村道路、李家黑墩村水浇地;面积:2.9595公顷,其中:农用地2.9595公顷(水浇地2.4725公顷、果园0.0006公顷、其他林地0.3522公顷、农村道路地0.1023公顷、设施农用地0.0319)。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冷庄村、李家黑墩村。

地块31:四至范围东至西冷庄村其他林地;西至西冷庄村农村道路、西冷庄村其他林地、西冷庄村水浇地;南至西冷庄村水浇地;北至西冷庄村其他林地;面积:0.3397公顷,其中:农用地0.3397公顷(水浇地0.0149公顷、其他林地0.3209公顷、农村道路地0.0039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冷庄村。

地块32:四至范围东至西沈阳村农村宅基地;西至西沈阳村果园;南至西沈阳村水浇地、西沈阳村果园、西沈阳村水田、西沈阳村城镇村道路用地、西沈阳村农村宅基地;北至西沈阳村水浇地、西沈阳村果园、西沈阳村城镇村道路用地、西沈阳村农村宅基地;面积:0.7824公顷,其中:农用地0.7824公顷(水田0.0116公顷、水浇地0.6277公顷、果园0.0599公顷、农村道路地0.0061公顷、坑塘水面0.0771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沈阳村。

地块33:四至范围东至西沈阳村果园、西沈阳村农村道路、西沈阳村其他林地、西沈阳村水田;西至西沈阳村农村道路、西沈阳村其他林地、西沈阳村果园、宅子村农村道路、宅子村其他林地、宅子村水田;南至宅子村其他林地;北至西沈阳村农村道路;面积:3.9202公顷,其中:农用地3.9125公顷(水田0.2910公顷、果园0.9994公顷、其他林地2.5554公顷、农村道路地0.0667公顷);未利用地0.0077公顷(河流水面0.0077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沈阳村、宅子村。

地块34:四至范围东至西沈阳村物流仓储用地、宅子村农村道路、宅子村水田、宅子村城镇村道路用地、宅子村其他园地、宅子村工业用地、宅子村农村宅基地;西至西沈阳村水田、宅子村农村道路、宅子村其他林地、宅子村水田、宅子村水浇地;南至宅子村工业用地;北至西沈阳村水田;面积:3.0324公顷,其中:农用地3.0324公顷(水田1.7046公顷、水浇地0.3253公顷、果园0.4074公顷、其他园地0.1528公顷、其他林地0.3918公顷、农村道路地0.0505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沈阳村、宅子村。

地块35:四至范围:东至东沈阳村其他林地、东沈阳村水田、东沈阳村农村道路、东沈阳村旱地、石碑屯村科教文卫用地;西至东沈阳村农村道路、东沈阳村旱地、宅子村工业用地;南至宅子村农村宅基地、宅子村工业用地、宅子村其他林地、石碑屯村乔木林地、石碑屯村其他林地、石碑屯村农村道路、石碑屯村水田、石碑屯村水浇地、北至;东沈阳村农村宅基地、宅子村工业用地、东沈阳村乔木林地、石碑屯村乔木林地、石碑屯村其他林地、石碑屯村设施农用地、石碑屯村水田、石碑屯村水浇地、石碑屯村农村道路;面积:2.7344公顷,其中:农用地2.7344公顷(耕地1.0472公顷、林地1.4868公顷、交通用地0.076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330公顷、其他土地0.0906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宅子村、东沈阳村、石碑屯村。

地块36:四至范围:东至东沈阳村农村道路、石碑屯村水浇地、石碑屯村其他林地;西至东沈阳村农村道路、石碑屯村水浇地、石碑屯村其他林地;南至石碑屯村科教文卫用地;北至东沈阳村水田;面积:0.3792公顷,其中:农用地0.3792公顷(耕地0.3180公顷、林地0.0506公顷、交通用地0.0106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东沈阳村、石碑屯村。

地块37:四至范围:东至李家黑墩村农村道路、李家黑墩村水田;西至西冷庄村水浇地;南至西冷庄村农村道路、西冷庄村水浇地、西冷庄村其他林地、李家黑墩村水田;北至西冷庄村水浇地、西冷庄村其他林地、西冷庄村果园、西冷庄村农村道路、李家黑墩村水田;面积:2.7182公顷,其中农用地2.7182公顷,(耕地2.4825公顷、林地0.1407公顷、园地0.0143公顷、交通用地0.0807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李家黑墩村、西冷庄村。

地块38:四至范围:东至西冷庄村水浇地、李家黑墩村农村道路、李家黑墩村水田、李家黑墩村公路用地;西至西冷庄村水浇地、王家斜坊社区旱地、李家黑墩村农村道路、李家黑墩村水田;南至李家黑墩村乔木林地、李家黑墩村水田、李家黑墩村农村道路;北至西冷庄村水浇地、李家黑墩村水田、李家黑墩村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4.7090公顷,其中农用地4.7090公顷(耕地4.551公顷、林地0.1728公顷、交通用地0.0331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冷庄村、李家黑墩村。

地块39:四至范围:东至石碑屯村果园、石碑屯村坑塘水面、石碑屯村其他林地,西至石碑屯村果园、石碑屯村其他林地,南至石碑屯村工业用地,北至石碑屯村果园;面积:0.9389公顷,其中农用地0.9389公顷(园地0.6254公顷、林地0.0891公顷、交通用地0.074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499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石碑屯村。

地块40:四至范围:东至西冷庄村农村宅基地、西冷庄村果园、西冷庄村其他林地、西冷庄村乔木林地、西冷庄村水浇地、西冷庄村农村道路、西冷庄村旱地;西至西冷庄村农村道路、王家斜坊社区乔木林地、西冷庄村水浇地、西冷庄村乔木林地、西冷庄村农村道路、西冷庄村农村宅基地、西冷庄村其他林地、西冷庄村坑塘水面,南至西冷庄村水浇地、西冷庄村农村道路;北至西冷庄村公路用地;面积:4.6647公顷,其中农用地4.5315公顷(耕地2.8599公顷、林地1.5364公顷、园地0.0768公顷、交通用地0.069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224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冷庄村。

地块41:四至范围:东至西冷庄村果园,西至西冷庄村农村宅基地,南至西冷庄村农村宅基地,北至西冷庄村公路用地;面积:0.0398公顷,其中农用地0.0398公顷(园地0.0398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冷庄村。

地块42:四至范围:东至青墩寺村农村宅基地、青墩寺村其他林地,西至青墩寺村农村宅基地,南至青墩寺村农村宅基地、青墩寺村广场用地,北至青墩寺村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面积:0.7033公顷,其中农用地0.7033公顷(林地0.278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4253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青墩寺村。

地块43:四至范围:东至青墩寺村农村宅基地、青墩寺村其他林地,西至青墩寺村农村宅基地、青墩寺村其他林地,南至青墩寺村工业用地,北至青墩寺村农村宅基地;面积:0.3849公顷,其中农用地0.3849公顷(林地0.2642公顷、交通用地0.118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25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青墩寺村。

地块44:四至范围:东至西冷庄村工业用地,西至西冷庄村工业用地,南至西冷庄村工业用地,北至西冷庄村工业用地;面积:0.0009公顷,其中农用地0.0009公顷(林地0.0009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冷庄村。

地块45:四至范围:东至石碑屯村商业服务设施用地、石碑屯村其他林地、石碑屯村水田、石碑屯村农村道路、李家黑墩村城镇村道路用地,西至西冷庄村工业用地、石碑屯村城镇村道路用地、石碑屯村旱地、石碑屯村其他林地、石碑屯村水田、石碑屯村农村道路、西冷庄村水浇地、西冷庄村坑塘水面、西冷庄村其他林地、李家黑墩村水浇地,南至李家黑墩村工业用地,北至西冷庄村工业用地、石碑屯村工业用地;面积:4.5934公顷,其中农用地4.5934公顷(耕地3.1706公顷、林地0.4960公顷、园地0.0399公顷、交通用地0.231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2332公顷、其他土地0.4220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冷庄村、石碑屯村、李家黑墩村。

地块46:四至范围东至李家黑墩村城镇村道路用地、李家黑墩村农村宅基地,西至李家黑墩村其他园地、李家黑墩村城镇村道路用地、李家黑墩村工业用地,南至李家黑墩村工业用地,北至李家黑墩村工业用地;面积:0.3591公顷,其中:农用地0.3591公顷(其他园地0.2665公顷、其他林地0.0408公顷、农村道路0.0518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李家黑墩村。

地块47:四至范围东至李家黑墩村农村宅基地、李家黑墩村乔木林地、李家黑墩村其他林地,西至李家黑墩村城镇村道路用地、李家黑墩村水田,南至李家黑墩村农村道路,北至李家黑墩村农村宅基地;面积:1.3092公顷,其中:农用地1.3092公顷(水田0.3137公顷、乔木林地0.3992公顷、其他林地0.4854公顷、农村道路0.1109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李家黑墩村。

地块48:四至范围东至青墩寺村公路用地、青墩寺村工业用地,西至青墩寺村乔木林地、青墩寺村农村道路、青墩寺村水田、青墩寺村公路用地、东沈阳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东沈阳村农村宅基地、东沈阳村农村道路,南至青墩寺村公路用地,北至青墩寺村公路用地;面积:1.2812公顷,其中:农用地1.2812公顷(水田0.3488公顷、乔木林地0.0186公顷、其他林地0.0069公顷、农村道路0.8231公顷、沟渠0.0838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青墩寺村、东沈阳村。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用途

地块1-地块48拟用于沂河新区科创城片区市政路网能源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1-地块4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临沂沂河新区财政金融局、临沂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相公街道等部门拟于2023年9月5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Ⅲ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27.5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的规定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临沂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发全,联系电话:0539-6010709 。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2日

扩散!周知!

有没有你们村?

来源:琅琊新闻网微信综合

编辑:小晚 审核:徐帆 终审:丁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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