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棚户区安置房选房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21 14:59:52作者:无忧百科

化州市棚户区安置房选房的公告

以下为正文

关于化州市棚户区安置房选房的公告

(第一期)

各安置户:

  为了推进化州市棚户区安置房选房工作,根据《市化工总厂、市建筑陶瓷厂、市双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方案》(化府办【2017】74号)和《广东省化州市棚改安置房合同》,经研究决定,化州市棚户区安置房选房公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

  入围安置户须于2023年11月13日上午8时30分前到达选房地点,并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选房。如错过顺序选房的,责任自负,由下一个接着选房。错过顺序选房的安置户到现场后优先安排选房。

  二、选房地点:化州市棚户区项目部(化州市东山街道朝南路西侧的原市建筑陶瓷厂)

  三、选房幢号和房源

  以确认的安置户数为依据确定选房的幢号和房源,拟确定3号楼、2号楼和4号楼的129套(4号楼的小户型的3至31层共29套,大户型的3至21层共95套)共472套。具体情况视确认安置户数进行调整。

  四、选房对象

  按化州市棚户区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入围选房的确定原则“已签订安置房合同按合同约定付清进度款的,或已签订拆迁置换协议书后签订安置房合同的,为本期入围基本条件”执行。

  30户拆迁置换户必须统一达成一致意见,全部同意拆迁置换,按程序报批后,并与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签订拆迁置换协议,2023年11月6日下午5时30分前与化州市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安置房合同,才能获得本期选房入围基本资格。

  安置户签订安置房合同的人员是选房的代表,须其本人持身份证到场选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需提前办理委托公证手续,凭委托公证书和身份证代为选房。为了保障年龄较大的或身体欠佳的选房代表的安全,需其家人陪同选房。

  五、确定入围对象、户型、选房顺序采用的日期时点:2023年11月6日下午5时30分0秒。

  本期安置房确定入围对象、户型、选房顺序采用的时点是2023年11月6日下午5时30分0秒。即是以2023年11月6日下午5时30分0秒前签订的安置房合同和付款作为确定本期选房的入围、户型、选房顺序的依据。

  2023年11月6日下午5时30分0秒后签订安置房合同的作下一批选房对象,这个时间时点之后付款的不计入此期选房的付款比例。

  注:计划参加第一期选房的安置户请于2023年11月6日下午5时30分前到化州市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办公室(原市建筑陶瓷厂办公楼三楼)签订《广东省化州市棚改安置房合同》,并于2023年11月6日下午5时30分前付清进度款。否则,责任自负!

  六、选房的原则

  按已公示的《棚改安置房认购须知》和已签订的《广东省化州市棚改安置房合同》中的“入围选房的确定原则、选户型和楼层的原则、选房号的原则”执行。

  七、公布第一批选房入围、户型楼层名单的时间

  2023年11月7日上午化州市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银行收款专户11月6日下午5时30分0秒前付款流水作为入围、确定户型和选房顺序的依据。根据付款比例和付款时间及合同签订日期确定选房入围、户型楼层名单和选房顺序,2023年11月8日上午发布公告。

  八、重新申请选户型楼层的时间

  2023年11月8日上午化州市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公告户型和楼层溢出的安置户名单。溢出的安置户重选楼层户型的申请须11月10日上午12时前到化州市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提交,超期提交申请的责任自负。

  九、公布第二批选房入围、户型楼层名单和选房顺序的时间

  2023年11月11日化州市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确定第二批户型楼层安置户名单,张贴安置户该期选房顺序公告。

  上述所称的安置房合同是指《广东省化州市棚改安置房合同》,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化州市棚户区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668-7233007

  特此公告!

化州市棚户区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0日

本文标签: 选房  拆迁  房源  户型  安置房  化州市  棚户区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