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全市域取消限购政策、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

更新时间:2023-09-19 17:44:59作者:无忧百科

江苏无锡:全市域取消限购政策、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

9月19日,江苏省无锡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内容包含六个部分,涉及优化土地出让政策、用足用好房地产调控工具箱、进一步满足各类群体的住房需求、加快城市更新建设,推动存量改造、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调整改进相关管理办法。


通知明确,全市域取消限购政策。将经开区太湖街道、华庄街道移出限购区域;取消现有的购房限制性措施,居民家庭(含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再对购房资格进行核验;取消企事业单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套数限制。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30%。指导商业银行有序下调存量房贷利率。

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人民银行无锡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无锡监管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降低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按照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30%。指导商业银行有序下调存量房贷利率。(人民银行无锡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无锡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