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城区禁止饲养哪些烈性犬?

更新时间:2023-10-19 20:00:45作者:无忧百科

咸阳市城区禁止饲养哪些烈性犬?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加强咸阳市城区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咸阳市城区不能饲养的犬类如下:

  一、禁止饲养烈性犬名录

  1、比特犬;

  2、土佐犬;

  3、灵缇犬;

  4、中国细犬;

  5、藏獒;

  6、意大利纽波利顿犬;

  7、意大利护卫犬;

  8、松狮犬;

  9、英国马士提夫犬;

  10、威玛猎犬;

  11、中亚牧羊犬;

  12、加纳利犬;

  13、菲勒犬;

  14、牛头梗;

  15、法老王猎犬;

  16、阿富汗猎犬;

  17、德国牧羊犬;

  18、爱尔兰猎狼犬;

  19、英国斗牛犬;

  20、秋田犬;

  21、苏俄牧羊犬;

  22、罗威纳犬;

  23、大丹犬;

  24、阿拉斯加雪橇犬;

  25、澳洲牧牛犬;

  26、昆明犬;

  27、杜宾犬;

  28、比利时玛利诺犬;

  29、川东犬;

  30、中华田园犬;

  31、日本狼青犬;

  32、阿根廷杜高犬;

  33、大白熊犬;

  34、圣伯纳犬;

  35、沙皮犬;

  36、可蒙犬;

  37、高加索犬;

  38、以及含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种。

  注:军用、警用犬只以及动物园、专业表演团体、科研机构等单位特定用途犬只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点击查看:咸阳狗证办理条件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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