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已有超200家公司终止IPO 反映企业ESG风险重视程度低

更新时间:2023-10-16 07:53:12作者:无忧百科

今年已有超200家公司终止IPO 反映企业ESG风险重视程度低

每经记者:黄宗彦 每经编辑:魏官红

近日,浙江国祥因受外界质疑而被紧急叫停IPO(首次公开发行)。对此,上交所开展专项核查,并两次公开回应市场关注。

目前,相关回应仍未完全打消外界对于浙江国祥IPO的疑虑。实际上,浙江国祥此次IPO风波涉及信披透明度问题,并非监管把关不严,接受媒体质疑和监督更是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全民监督的开放态度。

而据每经品牌价值研究院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今年已有超200家公司终止IPO,终止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未通过审核、主动撤回申请、审议过会后违法行为等。其中,有一部分公司是在交易所问询后终止,从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企业的IPO信披还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不透明的情况。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高级学术顾问、中财绿指首席经济学家施懿宸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IPO前监管肯定是做了全面审查。但鉴于“同一资产二次上市”的争议,浙江国祥有必要将历史情况公之于众,比如此前的上市情况、主营业务、股本结构、经营团队等信息,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公司对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风险的重视程度不够高。

那么,是否有必要在IPO阶段补充一些重要的ESG信息,帮助推进全面的信披体系建设?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中国ESG研究院执行院长柳学信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在IPO阶段甚至前IPO阶段加入ESG信披,更能体现ESG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意义,并且能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企业,从长远来看,也能降低暴雷风险。”


视觉中国图

IPO信披中加入ESG体现企业全生命周期意义

当前,IPO阶段的信披,不仅是向投资者、向外界全面展示公司情况的窗口,还是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市场长远发展的重要标尺。

近日广受关注的浙江国祥IPO被暂停事件,从上交所的回应来看,并不存在外界所质疑的“同一资产二次上市”以及“发行价定价较高”的问题。之所以造成舆论风波,很大程度上来看,是浙江国祥的IPO信披不够透明所致。

施懿宸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针对外界质疑的问题,上交所肯定是作了全面审查。而且发行定价也不是企业说多少就多少,本身有一套定价机制。“而外界质疑的点,主要在于历史信息。”

“站在企业角度来看,作为一个曾经承接上市公司资产的企业,浙江国祥有必要将历史情况公之于众,比如此前上市的资产情况、股本结构、经营团队等信息。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公司对ESG风险的重视程度不够高。”同时,施懿宸建议,在制定发行价时,可以考虑将ESG因素加入,这样发行价就可以考虑财务信息外的风险因素,更有利于投资者决策。

实际上,除了浙江国祥,还有不少拟IPO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刻意隐瞒一些关键信息,并出现监管层“一问就撤”的现象。从本质上来说,这都属于IPO信披不完善、不透明、不对称的情况。

尽管对于IPO的信披,监管方面出具了相应的披露模板,但一些企业为了能顺利过关,采取避重就轻、规定之外的信息就不披露等做法,这可能在无形中扩大了自身风险,即便成功上市也难以做到长期的价值提升。

那么,是否可以考虑在IPO阶段加入一些重要的ESG信息,不仅可以倒逼企业提前识别风险、完善治理结构,也能帮助监管层更有效地进行审核?

商道咨询首席专家、商道融绿董事长郭沛源博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ESG信息主要是非财务信息,是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有效补充。ESG披露可以帮助投资者用更完整的视角来认识被投公司。既然如此,ESG披露就不仅对已经上市的公司有必要,即将上市的公司同样也有披露的必要。如果在招股说明书中加入ESG信息披露要求,可以促进公司在准备上市阶段重视ESG方面的工作,加强ESG管理。

对此,柳学信持相同意见。他认为,在IPO阶段甚至前IPO阶段加入ESG信披,更能体现ESG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意义,并且能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企业,从长远来看也能降低暴雷概率。

柳学信指出,在IPO阶段加入ESG信息未来可能会成为一种趋势,但难点在于要研究哪些信息对IPO适合,且要考虑会不会对企业带来额外的成本和负担,一开始也可以采取自愿的形式披露。

可根据相关性原则企业增添ESG信息

据了解,目前已有境外市场尝试在IPO阶段加入ESG信披内容。

比如,港交所曾在《有关2020/2021年IPO申请人企业管治及ESG常规情况的报告》中明确表示,IPO申请人务须尽早就企业管治及ESG事宜予以审慎考虑,在上市过程中建立所需机制,并在招股章程披露这些资料。

今年4月份,港交所发布《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框架下的气候信息披露》咨询文件,建议强制发行人在其ESG报告中披露与气候相关的信息,以及推出参考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气候相关披露准则的新气候信息披露要求,并拟将其作为香港上市规则附录27的D部分引入上市规则。

此外,也有学术机构对ESG与IPO定价之间的关系做过研究——此前瑞士卢加诺大学曾发表过一篇题为《ESG and the Pricing of IPOs:Does Sustainability Matter》(《ESG与IPO定价:可持续重要吗?》),其中一个研究结果表明:在美股市场,招股说明书中ESG信息的披露数量与抑价之间存在负相关性,这是因为信息披露会减少信息不对称,而ESG披露通常会给公司的财务表现带来积极好处。

种种迹象表明,ESG信披在IPO阶段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不过难点在于,有别于上市后的ESG年度报告,招股书中适合披露哪些ESG信息,有助于补充和完善IPO企业的信披?

柳学信建议,按照ESG的角度,IPO披露的ESG条款应遵循相关性或者重要性原则,就是识别哪些指标对企业未来发展、对非财务的绩效有重要影响。比如,环境方面可以有一些强制约束,因为相关指标可以量化,从监管角度来说比较容易实现;社会方面,主要是跟“人”相关的议题,比如员工的福利、成长,以及雇佣关系中的减少劳务派遣等;治理方面,我国现在基本做到了强制披露,可以考虑增加一些多元化指标。

在施懿宸看来,G(公司治理)方面的信息更为重要,比如股东结构、关联关系或者治理架构,这些信息十分核心,但外界普遍都不熟悉。

郭沛源认为,可以参考和借鉴港交所的一个做法,即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董事会在ESG事务中的监督管理角色,这样可以大幅提升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ESG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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