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3年下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09 09:20:36作者:无忧百科

江西省2023年下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公告

  关于做好江西省2023年下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16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全省2023年下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2日—9月27日。

  9月28日前,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高中学校做好新增、维护、审核考生的考籍信息(含照片信息)等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对象

  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均须报名参加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

  2.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因故未参加或已参加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未达到“合格”的学生,可报名参加相应科目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补考。

  3.无我省普通高中学籍但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具有普通高中同期报名考生同等学力,可报名参加对应科目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

  (三)网上缴费时间与缴费程序

  1.缴费时间

  2023年10月9日—10月18日。

  2.缴费程序

  (1)根据我省全面实施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要求,通过“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进行考试缴费,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函》(赣发改收费字〔2010〕664号)文件执行,每位考生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实时进入财政国库。已报名考生须于规定时间段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进入“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的“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查询与缴费” 栏目,根据界面提示进行缴费操作。考生缴费前须认真核对个人信息、考试科目和缴费金额,确认无误后再缴费,缴费后无法退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安排考试。

  (2)为保证全省统一考试各环节工作按期进行,报名截止后不再允许增改考生信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学校务必在截止日期前仔细核对考生人数和信息,尤其是考籍号、姓名、身份证号以及照片,确保准确无误。

  (3)各普通高中学校系统管理员要在“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下载本校考生的当次应考科目,并告知考生进行核对。

  二、考籍

  (一)考籍管理相关规定

  考生的考籍号仍沿用17位编码。

  考生首次报名参加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应先建立考籍,考生应在学籍所在校建立考籍,非在籍(指学籍)考生新建立考籍按“社会类考生”(管理系统中为每个县区设置了一个“社会类考生”使用的虚拟学校代码“xxxx000”,虚拟学校由市、县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管理)编排。

  已毕业考生(2020级及以前)的考籍信息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若有特殊情况需修改的,须逐级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二)考籍建立操作要求

  1.新增考籍基本信息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批量导入。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对各学校收集、各县(区)审核上报的考籍信息复审后导入管理系统。

  2.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准确采集考生身份证号,未采集身份证号的一律视为考籍无效,不安排考试。

  3.各设区市批量导入考生信息后,由各学校上传考生照片,采集照片按系统有关提示执行,未采集规范照片的一律视为考籍无效,不安排考试。

  4.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根据工作实际决定是否允许县(区)、学校对考籍信息拥有单个增、删、改等操作权限。

  5.已有成绩的考生,若发生省内转学,应使用管理系统的转学功能(仅限于报名期间),确保考籍转移、成绩跟随考生;若重新建立考籍,则前后成绩无法合并。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范围

  本次考试对象为全省高二年级(2022级)学生,统考开考科目为4科:物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艺术(或音乐、美术)科目考试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中音乐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规范(试行)〉〈江西省普通高中美术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规范(试行)〉〈江西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规范(试行)〉的通知》(赣教基字〔2022〕39号)要求,由各设区市组织实施。

  考试范围按照《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必修内容。

  1.物理,必修(第一、二、三册)。

  2.思想政治,必修1、必修2、 必修3 、必修4。

  3.信息技术考核必修模块:必修1,数据与计算;必修2,信息系统与社会。

  4.通用技术考核必修模块:必修1,技术与设计1;必修2,技术与设计2。

  (二)考试时间

11月13-23日

(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

上午

8:00-9:30

10:30-12:00

下午

2:00-3:30

4:30-6:00

11月25日

(星期六)

上午

8:30-9:40

物理

10:40-11:50

思想政治

  11月份:艺术(或音乐、美术)科目

  (三)考试形式与成绩呈现

  物理与思想政治学科考试形式为笔试,均为闭卷。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学科考试采用无纸化机考形式,同场分科。

  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每次考试的成绩合格标准,依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以及当次命题和考试等情况确定。

  考试成绩一般于考试结束一个月后公布,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进入“服务大厅”点击“成绩查询”栏目下的“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网上查询入口”查询当次考试成绩。需要开具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的考生可在“服务大厅”点击“一键申请各类成绩证明”,再点击“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注册后办理,或使用“江教智考”微信小程序办理。

  (四)考试组织

  1.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不仅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也是衡量评估高中学校乃至一个地区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层层落实责任。

  2.加强考务管理

  (1)严格考试安全管理。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需制订本地考试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确保试(答)卷运送、分发、回收等试卷流转环节的安全保密,确保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严格选聘考试工作人员,提高全员安全保密和遵纪守法意识;选派敬业、可靠、专业的人员从事试卷保管、监考、考务组织、监督管理、视频监控等工作;加强考点、考场、考务办、试卷保密室(保管室)、视频监控室、司铃室等考试及相关场所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有关优化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统筹做好考试防疫工作。

  (2)严格考点、考场设置。笔试考点应该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且具备高考考点资格的学校,考点设置需报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批准。每个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2-3人。主考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或考点学校校长担任,副主考由考点学校校领导和交叉监考教师的领队担任。考点布置要整洁、庄严、严肃、大方。

  笔试科目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场考试。有条件的设区市,机考科目应启用标准化考场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考试过程中,视频监控室必须有2人以上同时在岗,加强网上巡查。考试期间须开启系统的录像功能,完整保存各科目考试监控录像。

  (3)严格实施异地交叉巡查。考试期间,县(区)之间实行交叉巡查。各县(区)要选派巡查员在考点的网络监控室内监控考试全过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

  (4)扎实做好岗前培训。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选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参加考务工作,做好各类考务人员上岗前的规范化、专业化业务培训,明确各自岗位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到持证上岗。

  3.严肃考试纪律

  (1)加大对教育考试法规纪律和诚信考试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组织考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熟悉考试纪律,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积极营造“诚信应考为荣、违纪舞弊为耻”的良好考试氛围。加强对监考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进一步强化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2)严格执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三对照”,严禁替考、扰乱考场秩序、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等作弊行为,坚决打击有组织的集体舞弊行为。

  (3)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违纪违规行为。重点防范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纵容甚至参与考试作弊的行为,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各考点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广大考生和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

  附件: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咨询电话

考区名称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南昌市

南昌市教育考试院

0791-86213989

九江市

九江市教育考试中心

0792-8223470

景德镇市

景德镇市教育考试中心

0798-8576259

萍乡市

萍乡市教育考试中心

0799-6213533

新余市

新余市教育考试中心

0790-6442589

鹰潭市

鹰潭市教育考试中心

0701-6229272

赣州市

赣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0797-8228565

宜春市

宜春市教育考试中心

0795-3199667

上饶市

上饶市教育考试中心

0793-8206747

吉安市

吉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0796-8239233

抚州市

抚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0794-8206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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