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肥乡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待遇

更新时间:2023-09-01 12:00:24作者:无忧百科

邯郸市肥乡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待遇

  问:邯郸市肥乡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待遇?

  答:

  聘用。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到岗工作后,由所在肥乡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待遇。按照河北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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