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庐山花园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调整!相关政策解答→

更新时间:2023-09-16 10:03:55作者:无忧百科

北仑庐山花园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调整!相关政策解答→


庐山花园人才公寓是原保税区为切实满足人才住房保障需求筹集配置的人才专项住房。现因功能园区整合和组织机构调整,对原保税区庐山花园相关政策和情况调整说明如下:

一、人才公寓现在可以购买吗?

庐山花园人才公寓未出售房源 不再对外销售 ,作为全区人才安居专用房统筹出租使用。已出售给企业产权的,仍可按原政策要求转让给企业员工。

二、房子产权归属为企业,怎么转让给员工?

申请人将相关材料递交至甬保(象保区)经济发展中心,由甬保(象保区)经济发展中心定期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原《宁波保税区庐山花园人才公寓住房保障管理(修订)》(甬保税政〔2021〕44号)要求做好资格审核,经公示等相关程序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不动产登记部门相关要求办理手续。

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1.《庐山花园人才公寓购房申请表》一式二份(可向甬保经发中心领取);

2.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未婚的不提供)原件、复印件;

3.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5.按政策条件要求的社保参保证明和历年参保证明(可至浙里办APP申请下载打印);

6.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在海曙区、鄞州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行政区范围内名下无住房证明(可至浙里办APP申请下载打印);

7.人才认定材料复印件(如有)。

注:上述材料为资格审核材料要求,资格核定后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为准。

三、已出售房源限售条件有变化吗?

已出售房源限售条件调整为“2023年4月前工作累计时间按原政策条件执行,2023年5月起在北仑区(开发区)或宁波象保区内企业工作可计算入工作时间”,其余条件不变。工作时间及地区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

四、人才房上市交易如何办理?

申请人证书附记栏上备注“自登记之日起在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或宁波象保区内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或累计工作满7年”的,按照限售条件要求,将工作时间等相关证明材料递交至甬保(象保区)经济发展中心,由甬保(象保区)经济发展中心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资格审核后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不动产登记部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不动产登记部门相关要求办理手续。

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的近48个月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至浙里办APP申请下载打印);

4.申请人的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可至浙里办APP申请下载打印)。

注:上述材料为资格审核材料要求,资格核定后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为准。

咨询电话: 0574-89286717(甬保<象保区>经发中心)

0574-86780617(区人社局)

0574-89382925(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0574-89383205(区委人才办)

来源:区委人才办

编辑:王昱啸| 责编:沈焰焰 |一审:朱俊|二审:王力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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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北仑  庐山  原件  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