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深镜丨13年前四川夫妇被黑熊袭击致残 如今再提申请80万元赔偿金

更新时间:2023-09-07 15:13:18作者:无忧百科

封面深镜丨13年前四川夫妇被黑熊袭击致残 如今再提申请80万元赔偿金

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随着2023年3月《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危害补偿办法》的正式施行,四川汉源县的李洪清、陆成凤夫妻俩,又有了申请赔偿和生活重启的希望。

老两口原是四川汉源县富春乡楠木村3组的村民。13年前,他们在自家地里采摘黄豆时遭遇黑熊袭击,双双落下终生残疾,生活陷入困顿,索要补偿也面临困难。


答复书

随后,李洪清夫妻俩“民告官”,要求判令省级政府部门承担赔偿责任。2018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虽驳回李洪清的赔偿请求,但通过司法救助的方式,向夫妻俩下拨了10万元司法救助金,并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提醒当地政府“尽快出台野生动物危害补偿办法”。

9月7日,李洪清、陆成凤夫妻俩的代理律师杨渝军律师告诉记者,两夫妻现在躺在病床上,身体也是残疾,今年3月份《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危害补偿办法》印发后,他们依照“办法”向汉源县唐家镇政府提出了“补偿申请书”,申请一次性残疾补偿金、医疗救治费等在内共计85万元的赔偿金,得到答复是“由于补偿申请书涉及的事情比较特殊,需要向上级机关汇报请示,答复处理时间仍需延长。”

13年前『夫妻遭黑熊袭击终生残疾』

时间回到2010年9月30日上午。当天清晨,天刚蒙蒙亮,李洪清、陆成凤夫妻像往常一样,去自家的承包地内采收黄豆。

采收刚到一半的时候,突然,一只将近150公斤的黑熊从山林中窜出来攻击。老两口猝不及防,也来不及逃跑,结果双双被严重咬伤,落下终生残疾,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


李洪清

经司法鉴定机关鉴定,李洪清的右眼被黑熊咬瞎,颌骨发生多发性骨折,两只手臂也发生闭合性的骨折,而陆成凤左眼被咬伤,左手手臂、右手小指被咬断,脸部的骨头被咬断多处,构成开放性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被撕裂。

据当时的媒体披露,在抢救和治疗过程中,当地林业部门承担了大部分的医疗费用,但仍有部分医疗费用在当时未能解决。

2015年,李洪清、陆成凤到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政府部门在有关野生保护动物人身伤害补偿办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尽快解决二人“后续医疗和生活的现实困难问题”。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诉讼请求“较为概括、抽象、不具体”,驳回诉讼请求。李洪清夫妇上诉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获取到的一份申请书内容显示,2018年4月底,李洪清、陆成凤又向高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法院经审查认为,李洪清、陆成凤确因案件原因陷入生活急迫困难,属于“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应予一次性司法救助,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李洪清、陆成凤司法救助金10万元。

申请赔偿『一波三折后续费用无法可依』

夫妻俩的案子,在当年11月份,被最高人民法院选为全国法院10个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但由于当时国家相关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并不适用夫妻俩的情况,老两口希望得到政府补偿,解决后续医疗、生活问题面临无法可依等困境。

司法鉴定书意见显示,李洪清的后续医疗费用共计在5.45万到7.75万元之间,而陆成凤的后期医疗费用是3.07万到3.56万元之间。鉴定书还载明,如遇并发症或感染,费用可能还会增加。

据了解,加上十万元司法救助金,这之后汉源县先后共救助李洪清、陆成凤医药费及各类救助金共计43万余元。

杨渝军律师告诉记者,由于夫妻俩被黑熊咬伤造成终生残疾,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绝大部分生活能力。因此,夫妻俩的后半生几乎要病床上度过,加上买药、治疗等费用,总是入不敷出,“老两口过去还有一儿一女,可以照顾他们,2023年1月份,老人的儿子去世了,只剩一个女儿了。”

9月7日,记者与陆成凤取得联系,她告诉记者,他们有低保,也享受了当地的精准扶贫政策,住院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90%,但李洪清最近做了心脏搭桥手术,还得了脑梗,说不出话来,“家里生活的重担全到了女儿身上,我们其他方面不太懂,但因为是被野生动物咬伤,希望能够得到赔偿,减轻点负担。”

新法施行『夫妻俩再次发起赔偿申请』

2023年3月1日,《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正式施行,在看到这个消息后,他们按照规定向汉源县唐家镇政府提出了“补偿申请书”。

5月25日,夫妻俩和代理人与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见面沟通,并且明确了一些案件基本事实。6月8日,他们收到了唐家镇政府的“告知书”,称:由于“补偿申请书”涉及的事情比较特殊,需要请示上级机关,在上级机关没有作出“答复”之前予以等待。


告知书

2023年7月6日,他们再次收到唐家镇政府的“答复书”,其中称:“截至目前,我镇未收到相关部门的明确答复,故建议你们在相关部门对此作出明确答复的政策规定后,再行主张。”

记者梳理发现,根据《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第七条(一)款规定,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补偿:从事日常生活和生产的人员在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或者依法履行保护野生动物义务的情况下,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对在依法承包、经营的土地上种植的农作物、林木和林下作物造成损毁的;对合法圈养的或在依法承包、经营的土地上饲养的牲畜家禽、特种养殖动物造成死亡的。



补偿办法

第九条(三)款之规定显示,符合该办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补偿金额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其中,造成人员丧失全部劳动能力的,补助实际医疗救治费及一次性残疾补偿金。一次性残疾补偿金最高额为上年度全省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

在赔偿申请书中,他们提到,希望按照该《办法》规定,根据四川省2022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12倍补偿李洪清、陆成凤每人一次性残疾补偿金:30679元 X 12 =368,148元;二人合计:736,296元,同时补偿李洪清实际医疗救治费77,500元;补偿陆成凤实际医疗救治费35,600元,合计113100元。这两笔费用合计849396元。

陆成凤告诉记者,对于上述请求,他们得到当地政府的答复是,“2023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是否适用于发生在2010年9月30日,你们被黑熊袭击的事件。截至目前,我镇未收到相关部门的明确答复,故建议你们在相关部门对此作出明确的政策规定后,再行主张。对本答复如有异议,可按法律规定,通过司法途径启动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