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5部门联合公告:在望城买房,契税补贴50%!

更新时间:2023-09-27 16:39:25作者:无忧百科

长沙市望城区5部门联合公告:在望城买房,契税补贴50%!

长沙市望城区5部门联合公告:在望城买房,契税补贴50%!

9月27日,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望城区财政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望城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本措施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措施规定,对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在望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且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以及契税、维修资金缴交时间均在此时间段的购房者,按所交契税的50%发放财政补贴。

全文如下:

一、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住宅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挂牌总价款的20%,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再缴纳土地总价款的30%,剩余土地价款可在出让成交之日起1年内实行分期缴纳。(牵头单位:区资规分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二、分步收取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24年10月1日前办理报建手续的可售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由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缴纳延期至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纳。(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三、缓缴自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新建商业裙楼项目,在房屋竣工后建设单位自持的物业,确需缓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企业,可以申请先缴纳不低于自持应缴总金额20%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其余80%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在其提供等值可销售房屋作为担保物抵押后,可延期一年缴纳。缓缴期内需动用维修资金的,应补齐物业维修资金。(牵头单位:区住保中心;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区住建局)

四、优化资金监管。允许和支持开发企业以银行保函形式替换等额重点监管资金转为非重点资金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监管账户内留存重点资金的70%。(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五、强化项目审批服务。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不低于50%且未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时,相关职能部门可容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但在办理预售许可证前应缴清土地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不动产权证,补齐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土地出让前招商服务,推动“拿地即开工”。提升审批时效,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强化出让土地周边教育、道路、公园等设施配套,优先纳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

六、加大购房补贴力度。对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在望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工业地产、区内限价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定向开发房),且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以及契税、维修资金缴交时间均在此时间段的购房者,按所交契税的50%发放财政补贴。如享受该补贴后退房的,须退还补贴后方可办理相关退房手续。(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住保中心)

七、加快推进人才购房、改善性购房支持政策。积极探索购房政策,通过租售并举、人才购房、产业工人购房等途径,满足改善性购房需求,解决购房障碍。对我区高层次人才、E类骨干人才、双团博士人才,在区域范围内首次购房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对我区海归小镇引进的海外人才,在区域范围内首次购房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一次性给予博士10万元、硕士3万元补贴。(牵头单位:区委人才办;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望城经开区)

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银行机构发放“接力贷”等助力市场购房需求的金融产品,助推房地产健康发展。将银行机构发放开发贷、按揭贷等支持“保交楼”工作纳入年度对银行的激励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住保中心)

九、优化购房入学模式。凡在我区购买已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在有学位富余的前提下,支持购房者子女可以排队入学。优化城区楼盘优质教育资源配置,加大联合教研力度,引进区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委托办学,培育壮大本土潜在优质教育资源、拓展城区优质教育资源。(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区住建局)

十、强化房地产市场营销。持续开展促消费宜居推广活动,支持优质房企到地州市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宣传推介望城区位优势、区内优质楼盘,吸引各类人才来望城安家置业,持续推动望城商品房销售。允许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建设期间开展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合理广告宣传,适当增加房地产企业围墙、护栏广告所占比例。(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房协)

本措施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有关契税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2月29日)。在执行期间如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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