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ST太安及董事长遭立案,公司两月前被责令改正

更新时间:2023-09-15 21:04:12作者:无忧百科

V观财报|*ST太安及董事长遭立案,公司两月前被责令改正


  中新经纬9月15日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太安)15日盘后公告,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柯少彬被证监会立案。

  *ST太安及董事长被立案


  *ST太安公告截图

  据*ST太安公告,公司于9月15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柯少彬于同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和柯少彬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柯少彬立案。

  *ST太安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另据*ST太安2023年中报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柯树泉。公开资料显示,柯少彬为柯树泉之子。

  *ST太安及控股股东两月前被责令改正

  中新经纬注意到,约两个月前的7月18日,*ST太安曾公告,当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分别向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太安堂集团”)及公司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 83号、【2023】84号)。

  其中,83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ST太安在《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回复》公告中披露,太安堂集团作为*ST太安的控股股东,在2019至2021年期间,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截至2023年6月7日,太安堂集团尚未偿还的占用余额为49156.13万元。对于上述事项,太安堂集团未按规定告知*ST太安及时进行公告并在相关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太安堂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太安堂集团应认真吸取教训,对占用太安堂资金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限期返还占用的资金。

  84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经查,太安堂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未经*ST太安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在公司临时报告及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中披露。

  根据有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ST太安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ST太安主业为中医药研发、生产、销售。

  近年来,*ST太安经营业绩持续承压。2018年至2022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持续回落,其中2021年和2022年亏损均超8亿元。2023年上半年,*ST太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亿元,上年同期为-1.13亿元。

  二级市场方面,近一个月来,*ST太安股价波动较大。8月13日至9月14日,*ST太安共发布4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截至9月15日收盘,*ST太安报3.3元/股,较8月7日收盘价累计涨63.37%。(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