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更新时间:2023-08-29 10:58:57作者:无忧百科

咸阳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1. 咸阳最低社保缴费基数2022

  在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缴费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于2021年12月底前,按照公布的缴费标准自愿申请补缴2020年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6375元/月,缴费金额为382.5元/月。

2. 陕西省咸阳市社保缴费比例

  两千二百多元,具体确切数字记得不是太清,我只能拿我身边的一位刚刚退休的同事,给大家说一下。

  我这位同事缴纳社保三十一年,在去年办理的退休手续,按照社保中心五年一条杠进行计算。

  这是在咸阳,她退休的第一个月是两千多一点,随后涨了一次工资,是两千二百多元。

3. 咸阳最低社保缴费基数2022计算

  一、咸阳市生育保险报销对象:有参保咸阳市生育保险,且按规定享受产假的女职工。

  二、咸阳市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1)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当月的人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晚育假增加15天

  例如,咸阳某企业当月的人均工资是5000元,女职工共休90天产假,则该职工的生育津贴补贴金额=(5000÷30天)×90天产假=15000元。

  (2)生育医疗费报销

  ①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②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职工月均工资×25%

  注.正常生产或满7个月以上流产者才享有此项补助,咸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4382.67元,假设某女子合法顺产一名幼儿,则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4382.67×25%≈1096元。

  (4)一次性补贴:若女职工是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4. 咸阳市社保最低基数

  按陕西省四部门文件规定。咸阳社保2021年缴费标准,以据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53元。缴费基数分三个标准,一缴费基数上限18159元。二缴费基数下限3632元。三下限以上实际发放工资基数。统一按60%标准缴费。

5. 咸阳最低社保缴费基数2022标准

  咸阳2022年暖气费在11初开始交费。根据咸阳暖气费的收费标准,每平方每月是5.4元,而在咸阳取暖的时间一般是4个月,所以我们可以根据建筑面积,再乘以5.4,再乘以4个月,就能够得到居民的取暖费用是多少。

  如果是非居民,也就是说是经营服务类的房子,那么每月每平方的收费标准就会高一些,是8.6元。一般在咸阳,供暖的时间是11月15日到次年的3月15日,而且都会公布缴纳暖气费的时间,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

6. 咸阳最低社保缴费基数2022年

  2022年咸阳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标准还没有出台政策,按照目前的情况来来看,应该还是由企业做诚信申报的说明,在年初至社平工资统计局统计发放之前,依旧执行2021年的缴费基数标准,在统计局的社平工资统计出台之后再进行企业补差。

7. 陕西社保最低缴费基数2020

  统计数据,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053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有关规定,陕西省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8159元,下限标准3632元。2021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914元。

  陕西省人社厅工作人员介绍,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是用来核算退休待遇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越高,基础养老金就越高。据介绍,2020年陕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594元。

8. 咸阳社保缴费基数 最低

  2021年11月10号左右,统计局发布了视频工资的结果,所以10号之后。咸阳人社部门开始对企业1~11月的五险一金进行基数差补缴,11月20号之后公布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系统开始启动,时间从11月20号到12月31日,在2021年12月31日前缴费都可以正常缴纳,跨年后就算是补缴需要申请补缴,灵活就业又不允许补缴,操作起来比较麻烦,所以建议大家尽快缴纳。

9. 咸阳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咸阳完善养老保险政策 参保缴费最高补贴200元

  近日,咸阳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咸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原试行办法同时废止,新政策传递出多项利民措施。咸阳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标准;首次有了丧葬费补助金;缴费档次增加为12档,多缴多补贴;缴费时间越长,将来领取养老金就会越多。

  变化1:基础养老金调整到每人每月90元

  新办法将基础养老金从原来85元标准,调整到全市统一每人每月90元,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承担55元,省财政承担5元,其余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按各县市区人均财力分类承担。

  同时新办法对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全市统一增设三个档次加发基础养老金,70至79周岁每月加发10元,80至89周岁每月加发20元,90周岁及以上每月加发30元。

  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市政府可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具体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县市区不再自行调整。

  2021年咸阳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_咸阳农村养老金计算方法发放标准

  变化2:城乡居保有了1200元丧葬费

  为了防止参保人员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咸阳市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补助金制度。

  要求,享受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当在其死亡后30日内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申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和丧葬费补助金。标准全市统一为一次性补助1200元,其中省财政承担400元,市财政承担200元,县市区财政承担600元。

  享受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从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死亡后被冒领的养老金应予以追回,否则经办机构不予办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和丧葬费补助金等支付手续。

  变化3:缴费够15年每多缴1年增发10元

  按照省政府25号文件规定,对长期缴费的参保人员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

  为鼓励城乡居民提早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建立长缴多补可持续的养老保险缴费激励机制。

  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龄45岁以下的居民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凡缴费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支付终身。

  变化4:参保缴费由11个档次变成12个档次

  新办法规定,咸阳市将参保缴费11个档次调整为12个缴费档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鼓励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同时为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完善多缴多补缴费激励机制,根据国家省上规定,适当提高缴费财政补贴标准,即年缴费100元和200元,补贴30元。年缴费300元,补贴40元。年缴费400元,补贴45元。年缴费500元,补贴60元。年缴费600元至90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增加5元。缴费1000元的补贴10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补贴200元。

  具有咸阳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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