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烟草零售许可证办理条件

更新时间:2023-08-28 16:13:55作者:无忧百科

南京烟草零售许可证办理条件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及时办理烟草证变更、注销手续处理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依法进行变更登记的,烟草专卖局应当责令其依法进行变更登记。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及时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的,由烟草专卖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