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方案

更新时间:2023-10-08 12:22:36作者:无忧百科

福州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方案

  福州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方案

  (一) 异地就医流程:先备案 选定点 持码卡就医。

  (二) 备案渠道: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闽政通和e福州“医保服务”专区等,及所属管理部传真、电话、服务窗口、乡镇(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基层服务点申报办理。

  (三)异地就医类型

  1.省内:

  选择在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其住院治疗实行免报备即时刷卡结算,门诊特殊病种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后可即时结算。

  2.省外:

  (1)跨省异地长期居住 ( 长期有效):提供本人或亲属的户口簿、房产证等能证明申请人长期在异地居住的材料,填报《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在安置地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特殊门诊 ( 针对已开通跨省门诊直接结算医院)就医可即时刷卡结算,在参保地仍可继续即时刷卡结算。

  (2)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有效期为六个月,即申即享)

  省外异地转诊: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异地就医的,可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码)、社保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后在安置地全国联网医院住院、特殊门诊 ( 针对已开通跨省门诊直接结算医院)就医可即时刷卡结算。跨省转诊转院备案有效期为六个月,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本次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属于有效备案。

  跨省临时外出人员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因外出工作、旅游等原因发生异地急诊抢救的,可提供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码 )、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填报《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办理备案登记。备案后急诊医疗费用可直接医保结算。

  除了急诊和抢救外,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未事先备案,自费结算后申请医保手工 ( 零星) 报销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在非医保定点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人员跨省就医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可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本文标签: 异地  医保  跨省  门诊  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