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低收入家庭怎么申请廉租房

更新时间:2023-09-13 12:59:22作者:无忧百科

咸阳市低收入家庭怎么申请廉租房

  低收入家庭在咸阳申请廉租房:

  申请资料: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

  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家庭成员户口簿(夫妻双方同是本市户口但不在同一户口本的应提交结婚证,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或协议 书)及其复印件。

  单位和社区出具的家庭成员经济来源和收入现状证明。

  申请人夫妻双方单位和社区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无房户要出具租房的租赁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月租金);借住的需提交借住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4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需提交房产证。住房情况证明须由所在单位、户口所在社区加盖公章。

  申请人两寸彩照两张。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低保家庭,应当由享有最低生 活保障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低收入家庭应由户主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咸阳市城区廉租住房申请表》,共一式两份。

  2、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收到廉租住房保障申请 资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3、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相关资料之日起15日内,就 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认定,并迅速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交接相关资料。

  4、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街道办事处(镇人 民政府)所有资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 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复审意见;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签注意见后随所有书面资料(附电子文档)报送市住 房保障主管部门;对认定为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退回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并书面告知本人。

  5、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报送的 全部申请资料,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低保和低收入申请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本文标签: 住房  申请人  家庭  主管部门  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