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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0-13 12:19:39作者:无忧百科
关于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4#、5#楼人才住房
2023年第六批次报名选房分配的通告
根据《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人才住房分配方案》(南住建〔2022〕863号)有关精神,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4#、5#楼有403套人才住房调整为面向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家庭供应。按照室内装修工程进度,近期拟推出第六批170套人才住房面向社会分配。现将2023年第六批次报名选房分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配房源
(一)项目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高坡岭路20号。
(二)房源情况:高坡岭人才公寓4#楼170套人才住房,户型为二房二厅与三房二厅,其中:二房二厅159套,户型面积约80m²,三房二厅11套,户型面积约126.8m²。(详见附件1)
(三)装修情况:室内已装修并配置家具家电。(详见附件2)
二、报名条件
申请人才住房的人才,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或境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
(二)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并且工作;
(三)申请当月前三个月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人才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并且未承租保障性住房。
人才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不得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2日9:00时至2023年10月16日18:00时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申请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服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后,按相应操作流程报名(详见附件2、3)。如对系统操作不熟悉的,申请人可携带报名材料前往指定地点由工作人员指导报名,地址:青秀区盘古路5号仙葫苑13栋13-401号商铺。指导报名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咨询电话:0771-2235737/2235738。
五、学历审核方式
人才本人向审核部门提供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码,审核部门对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码进行验证,学历审核以学信网验证结果为准。
六、配租户型标准
本批次分配房源全部以整套形式出租,一套人才住房出租给一户家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2人户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家庭方可参加本次报名。
七、配租顺序规则
配租顺序按申请家庭的学历高低以及报名先后确定,同一户型的,按学历高低确定配租顺序,学历高的家庭优先选房;同等学历的,按照报名先后确定配租顺序,报名在先的家庭优先选房。
八、租金标准
高坡岭人才公寓同类同地段市场租金标准为25元/㎡·月,人才住房具体租金标准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家庭,按照同类同地段市场租金标准的65%交纳;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家庭,按照同类同地段市场租金标准的75%交纳;
(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才家庭,按照同类同地段市场租金标准的85%交纳。
九、配租程序
(一)确定选房名单
报名时间截止后,南宁城投集团(以下简称“运营管理单位”)会同市住建部门对报名家庭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按照审核通过户数与供应房源数量1:1 比例生成拟入围选房名单;审核通过户数低于供应房源数量的,通过审核的家庭全部入围。
审核结果、选房顺序及入围选房名单在“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入围选房名单确定。
(二)发布选房公告
入围选房名单确定后,运营管理单位在“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入围选房名单并通知入围家庭参加选房。
(三)租赁合同签订
人才家庭选房后,应当在选房之日起7日内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
(四)办理入住手续
人才家庭应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与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
十、相关责任
申请人才住房的人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人才住房的,终止租赁合同,运营管理单位有权收回房屋。
人才家庭选房后放弃租赁权,或未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限定自选房之日起一年内不得申请人才住房。
已取得南宁市公租房保障资格的,选房成功后公租房保障资格终止。
十一、其他事项
(一)预约看房
报名期间,人才家庭可登录http://nnfh.natapp1.cc/Tenants/SeeHouseIndex预约看房,或拨打电话19968385435进行咨询,看房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用户注册
人才家庭应当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在“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报名选房,报名选房前详细阅读本通告内容,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
十二、附则
本通告所称本市规划区,包括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经开区、高新区、不包括市辖县(市)、武鸣区、东盟经开区。
附件:1.高坡岭人才公寓4#、5#楼人才住房2023年第六批可分配房源情况表
2.高坡岭人才公寓4#、5#楼报名相关说明
3.高坡岭人才公寓4#、5#楼报名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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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