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永泰县人才公寓申请对象

更新时间:2023-09-11 20:22:12作者:无忧百科

福州永泰县人才公寓申请对象

  在永泰县工作的下列各类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高层次人才:租住申请时,引进人才时间不超过两年的,具有高级职称或经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2.高学历人才:以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并录用,且未列入高层次人才的优秀人才;

  3.特殊人才:获得我县“永阳英才”当期内荣誉称号的特殊人才。

  4.其他紧缺型人才(含教师、医生),经县委研究可适当放宽。

  以上四类人员以外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的,租金不享受“333”政策,由其本人负担全部租金。

  若夫妻双方均符合租住条件,指定一方为签订合同方。

  目前,永泰县人才公寓租住对象范围扩大至我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家庭(含父母、配偶、子女)在县城区内无自有住房的在岗在编人员,且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无不良记录;

  2.申请之日起5年内无商品住房买卖行为;

  3.本人及家庭成员均未享受我县现有的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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