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导游证核发

更新时间:2023-09-08 16:55:09作者:无忧百科

株洲导游证核发

  受理条件: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5月14日国务院令第263号)第四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所需材料:

  身份证

  导游资格证书

  办理地点:

  株洲市民中心(株洲市天元区神龙大道399号)二楼E2综合服务办理区1819号文旅广体局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本文标签: 劳动合同  资格证书  株洲市  天元  导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