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纪律

更新时间:2023-09-11 16:24:12作者:无忧百科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纪律

  遵守考试纪律

  (一)遵守考试时间和安检规定。

  根据考试管理规定,迟到15分钟将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严格、规范的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请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安排,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到达后应尽快有序排队入场,勿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智能安检门将对金属类电子产品进行检测,请不要携带钥匙(含汽车钥匙)、耳机、充电器、磁卡、打火机、雨伞和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尺子、圆规、眼镜盒、水杯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

  (二)诚信守纪考试。

  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违纪作弊行为。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动笔答题;根据有关规定,如被认定为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将取消当科次考试成绩,请考生务必注意,切勿舍本逐末、因小失大。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生携带手机偷拍考试内容,在qq群、微信群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均涉嫌犯罪,将交由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三)违纪作弊严惩。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有作弊行为的,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作弊、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为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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