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生儿医保待遇享受时间

更新时间:2023-09-06 18:19:08作者:无忧百科

南宁新生儿医保待遇享受时间

  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及待遇享受期有什么规定?

  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按以下两种情况享受医保待遇:

  1.在出生当年参保缴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例:新生儿在2022年5月4日出生,在出生后3个月内,即在2022年8月3日前缴纳2022年度医保费,则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在出生次年参保缴费的,需补缴出生当年的参保费用,方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不补缴,只能享受缴费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例:新生儿在2022年11月10日出生,在出生后3个月内,即在2023年2月9日前补缴2022年度医保费,并缴纳2023年度医保费,可以从出生之日起享受2022年及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不补缴2022年度医保费,仅缴纳2023年度医保费,则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后参保缴费的,按以下两种情况享受医保待遇:

  1.缴纳当年度参保费的,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当年度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例:新生儿在2023年6月4日出生,在出生3个月后,即在2023年9月4日后缴纳2022年度医保费,则可从缴费后次月1日起享受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未缴纳当年度参保费,仅缴纳下一年度参保费的,从下一年度1月1日起享受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例:新生儿在2022年6月4日出生,在出生3个月后至出生当年年末,即在2022年9月4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缴纳2022年度医保费,仅缴纳2023年度医保费,则2023年1月1日起享受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3个月的认定期限为出生月份+3,日期-1,例如:新生儿在2022年8月12日出生,缴费期限截止为2022年11月11日)。

本文标签: 医保  年度  待遇  新生儿  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