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的材料

更新时间:2023-09-13 12:55:12作者:无忧百科

株洲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的材料

  申报资料

  (一)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以下资料:

  1.补贴申请表。《 年度株洲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附件1)。在校生创业者填报《 年度株洲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在校生)》(附件2);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创业者填报《 年度株洲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附件3)。

  2.申报对象基本信息资料。包含: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企业银行开户账号(个体工商户提供银行卡复印件)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3.正常经营佐证资料。包含:公司简介;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职工花名册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员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6-12个月的经营流水、工资发放证明和财务报表(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财务报表);银行征信报告。

  4.信用佐证资料。提供信用中国(湖南株洲)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违法记录证明材料。

  5.就业重点群体佐证材料:

  返乡农民工需提供户口本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并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转移就业经历证明: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返乡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户籍地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出具的返乡创业佐证资料等。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中等职业学校(含特殊教育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在校生需提供经学校创业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的创业计划书、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身份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件或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需提供部队师级及以上的随军证明材料。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退捕渔民、被征地农民无需提供佐证资料,由人社部门在信息系统中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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