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层次人才失业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办理指南(全职引进)

更新时间:2023-09-20 18:36:20作者:无忧百科

宁夏高层次人才失业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办理指南(全职引进)

一、服务内容

自治区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养老、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或转移接续办理事项。

二、办理程序

1.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参保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3.引进人才及其配偶为外籍人士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三、所需材料

1.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证。

2.身份证。

3.用人单位提交《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核定人员缴费增加申报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劳动合同备案名册或行政事业单位控编单(商调函)及工资审批表。

四、办理时限

各项申报资料齐全的,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即时办结;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外省转入我区的,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结。

五、承办单位及咨询电话

1.承办单位:各市、县(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咨询电话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行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大厅:0951—6982623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登记科:0951—5555212

石嘴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保科:0952—2688818

吴忠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登记申报科:0953—2131928

固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登记征缴科:0954—2075501

中卫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企业社会保险科:0955—7063925

六、监督部门及电话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951—5099205、509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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