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工伤保险政策十问十答

更新时间:2023-10-24 15:01:55作者:无忧百科

莆田市工伤保险政策十问十答

  莆田市工伤保险政策十问十答

  Q1、哪些情况下可以被认定(视同)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为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Q2、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后,何时生效?工伤保险如何扣款?

  用人单位报送人员增员明细表的次日为工伤保险参保的生效日期。现工伤保险缴费采取向社保经办机构申办增减员后,再向税务申报缴费的形式。

  Q3、职工发生工伤后如何办理工伤手续?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上述时间段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认定后,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至社保中心办理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手续。

  Q4、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待遇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Q5、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享受何种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且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Q6、职工被鉴定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何种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且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Q7、职工被鉴定七级到十级伤残的,享受何种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到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或者由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Q8、职工因工死亡,近亲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的标准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该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的生前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

  Q9、职工发生工伤,是否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Q10、发生工伤后,企业或职工有哪些网上便捷渠道办理、查询?

  企业或职工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或12333网上平台办理、查询相关工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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