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报复陷害案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规定
2024-02-22
更新时间:2024-02-22 16:08:30作者:佚名
1、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2、地域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所划分的管辖。
种类:
(1) 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2) 特殊地域管辖(3个合同纠纷,3个侵权,3个海事纠纷,一个票据纠纷)。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及被告住所地为标准确定的关系。
(3)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点案件必须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人民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准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3、协议管辖。又称约定管辖或合意管辖,是指当事人就第一审民事案件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之后,达成协议确定管辖的法院。
(1) 国内协议管辖;
(2) 涉外协议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