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房产证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被加名字的一方有权在离婚时分割共同房产。对于共同房产,夫妻双方能够就分割问题达成一致的按照协议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对房产进行分割,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对房屋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