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0 22:19:54作者:未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条 [贷款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股权转让需要留心什么(股权转让需要留心什么资料)
两高贷款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涉嫌犯罪的会被判刑多久
股权转让应当留心哪些 股权转让应当留心哪些资料
申请延期缴纳罚没款,申请延期缴纳罚没款的请示
股权转让有哪些注意事(股权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和风险)
个人合伙欠款该起诉谁 个人合伙欠款该起诉谁了
最高检故意杀人案件相关解释
有关高利转贷犯罪相关解释都有哪些
怎样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做法律断定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
2024-03-10 22:19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贷款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实际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在允许暂缓和延期的情况,也要看是哪个部门进行的处罚,哪个部门决定的暂缓和延期,处罚所针对的违法行为本身的性质等等,这个问题无法一概而论。《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确有
2024-03-10
股权转让须注意哪些事(股权转让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对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件的追诉标准
有关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犯罪应该要如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