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规定
2024-03-14
更新时间:2024-03-14 04:14:18作者:未知
首先,我们要明确构成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伤。
其次,《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从反面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从上述的规定来看,员工在上班时间打架不一定全是工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践中主要通过三个条件进行判断:
(1)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
(2)必须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
(3)不存在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何种情况属于“履行职责”存在争议。关键是看双方打架的原因是不是与被害人的本职工作有关系,因为每个员工在单位上班都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如果打架的原因和被害人的工作内容无关,当然打架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如,因双方平时的个人恩怨,或者因其他原因的私人报复而引起的打架致伤残等。